文化产业对内开放壁垒犹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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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 00:31 中华工商时报 | ||||
辽宁北方电影院线股份公司两年前还默默无闻,现在却打入邻省市场,并将吉林省长春市仅有的两家电影院吸纳进来,目前已形成横跨东北三省、拥有70余家放映单位的大集团。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随着各地不断探索文化产业化发展之路,文化领域内不断加快开放,各种壁垒正逐渐被打破。 长期以来,有些文化行政部门在一些领域只允许下属文化单位专营,不准其它单位涉足;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对一些文化经营项目只准本系统本行业经营,不准其它行业插足;在地域上出现地区保护主义;还有些文化行业只允许国有单位经营,对其他单位实行歧视政策。 辽宁省社科院副院长曹晓峰及一些文化界人士认为,这些壁垒阻碍了文化产业的壮大发展,由于许多行业部门对直属系统实行保护主义,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行使全行业管理职能,结果导致“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山东省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田承河认为,这种私下合作不系统,很零散,都是电视节目制作者与演员个人之间的联系,不是两个法人单位间的联系,极易引发纠纷,需要规范。 更多文化界人士认为,零散的合作没有生命力,要冲破各种壁垒的分割,必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对内开放”,组建大的综合性文化集团。 目前,从南方到北方,在政府的引导和帮助下,各省市纷纷组建或筹建出版集团、广电集团、报业集团,这些集团突破重重困难,尝试跨地域、跨领域经营,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2002年9月,辽宁出版集团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建立集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百信图书广场”,营业面积达7000平方米,图书品种达10余万种,分别是秦皇岛市新华书店的4倍与3倍,销售额占全市销售额的1/3,销售范围辐射到秦皇岛与唐山周边县市。山东省出版集团出版的助学用书,进入河北省的张家口、衡水和沧州等地的中小学校,而河北省出版的助学用书,因为各个出版社独立运作,成本高,竞争力弱,逐渐退出部分省内市场。 有关人士表示,搞集团化既要大胆创新,又要精细操作,发展文化产业集团不要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同时,不要把集团搞成“合作社”,只是从形式上把各单位捆绑在一起,结果没有达到实质性的整合。(30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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