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鼓励民资投资公用事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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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 12:29 粤港信息日报 | ||||
驻珠海记者 陈楚荣 珠海市香洲区将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民营资本开放,记者昨天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项目签约暨系列工业开园奠基仪式上了解到,香洲区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决定已于近日出台。 城建引入民营资本 根据其制定的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资香洲区的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城中旧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项目,在城区、工业园、道路、招牌广告、园林绿化等项目中引入民营资本。鼓励民营资本独资或参股组建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公司。积极探索和推进民营资本投资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并与其他投资主体享有同等待遇。 取消民营企业在进出口、使用外汇、用地、信贷、税收、上市融资、办理证明、收费、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政府计划项目、科技奖励、取得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在科技项目申报、技改贴息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进出口配额和出口退税等方面,享受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的待遇。 废除或修订体现所有制差别和不适应民营经济特点的政策与管理规定,构建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与管理平台。 设民企奖励资金和创业基金 凡申报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并获认定的,香洲区财政按珠海市扶持经费额度的50%给予相应支持,用于技术开发研究。从2003年起5年内,香洲区政府筹措300万元,对在香洲区缴纳国税的生产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无偿贴息扶持,每户贷款贴息额最低不少于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从2003年起,香洲区政府每年筹措100万元设立民营企业奖励资金,根据企业经营资产、营业收入、利税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等指标,确定全区十强民营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对民营企业进行广泛的税收优惠政策辅导。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中小民企提供信用担保。此外,将设立区民营企业创业基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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