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间须缴房产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 09:5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李涛郭玲)开发商卖商品房要缴纳房产税,那么那些在高楼还未盖起时,就已抢先开张的各式各样的售楼处、样板间呢?地税部门昨天表示,售楼处以及为售楼服务的样板间,都要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市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销售各类商品房51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2.3%;实现商品房销售额238.3亿元,同比增长近八成。但与此同时,地税部门 记者从石景山区地税局了解到,他们在对区内数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抽查中发现,没有企业为售楼处和楼外样板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工作人员还表示,被抽查的房地产公司大多数都不存在恶意欠税的问题,只是对税法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因而没有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 地税工作人员解释,房地产公司没有给售楼处和楼外样板间缴纳房产税的原因之一,主要是误解了房产税中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售楼处和楼外样板间都是为销售服务的,它们的实际使用状况并不符合上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规定,因此不属于免税范围。房地产公司应该按照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的相关规定,为售楼处和楼外样板间缴纳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