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投资应注意三大法律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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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林春霞北京报道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执行合伙人陶景洲律师提醒中国企业:在伊拉克进行投资活动时要充分了解伊拉克目前的政治背景和法律背景,以便设计出更有效的发展策略和顺利实施商业投资目标。 陶景洲认为,外国投资商在伊拉克的投资活动可能面临的法律障碍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原有法律条文与实践中的商业障碍。伊拉克的法律在相当范围内对国外投资者设置了许多限制,外国人不能拥有不动产,在一个伊拉克公司里,所有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必须是伊拉克或其他阿拉伯国家的国民。更大的问题在于,伊拉克目前不具备解释法律、强制合同的履行以及保护投资的职能司法部门。 第二,新变动的法规和政策以及即将修改的法律对投资者的影响。来自美国政府的消息指出,以美国主导的临时联合行政当局(CPA)正集中精力致力于改变伊拉克的刑法,此后还将关注商业立法问题。 第三,投资合同的实施和有效性将面临不同法律执行主体的限制。按规定,在伊拉克的外国投资商,凡与美国政府订约的合同,订约方受美国的《联合采购规例》管辖,并不受制于伊拉克的法律;而其他在伊拉克经商者将受伊拉克法律的管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外国投资者即便是履行美国政府合同,同时也要遵守当地的规范性法律,而不能只顾及《联合采购规例》中的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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