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长徐荣凯:警察不能随便抓老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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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冀文海孙国民云南报道“云南欢迎企业家来投资开发,绝不会亏待大家”。“我们要求不能随便抓人,要抓人的话,必须要通过特定部门来认同。 7月26日,在云南弥勒举办的中国企业家论坛上,云南省省长徐荣凯在回答企业家提问时如是说。 徐荣凯就政府和企业的关系问题分析说,计划经济时代是政府主导经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阶段,政府要加强自身改革,制定好的市场经济政策,建设好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他介绍,今年4月初云南召开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规模为全省历年最大,进行了电视直播。在这次会上,云南出台了加快发展非公经济的40条措施,相关政府部门也制定了25个配套文件,要求我们的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厅,一直到工商部门为非公经济做好服务工作,其中有一条,就是(政法部门)不能随便抓人,要抓人的话,必须要通过特定部门来认同。 “我们很多公检法部门,一旦抓了人,为了证明自己抓的是对的,肯定会要做这个,做那个的,所以我们要求不能随便乱抓人。当然,在这里面你不能扰乱市场,坑蒙拐骗。但是涉及到原始积累过程当中,在经营过程当中有税收问题的,我们会尽量采取教育的手段。” 在论坛会议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第24条这样规定:政法机关对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需采取强制措施或对非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财产进行扣押或查封,若涉及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200万元至500万元、50万元至200万元的非公企业和省、地、县确定的重点非公企业,必须分别报省、地、县政法委协调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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