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从8月1日起,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将受到严格规范,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6月28日发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自8月1日起废止。
根据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规定》重申,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在出让金方面,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于出让底价的,方可达成协议。《规定》严格限定了协议出让范围,规范了协议出让程序,即协议出让必须做到公开出让计划,公开选择用地者,集体决定地价,公开协议结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房地产开发的加快,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配置范围在不断扩大,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也在各地初步建立,特别是2001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开始约束土地的出让,并一再强调土地要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年初,国土资源部与其他几个部门联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了检查,据国土资源部执法局提供的最新统计显示,2002年全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万多件,涉及土地面积2万多公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452人,党纪处分771人,刑事处罚168人。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件数量、涉及土地面积在各类土地违法案件中居第一位。据透露,这些案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协议出让造成的。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束克欣认为,从近期暴露的问题来看,土地市场建设的基础还不牢固,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对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据透露,《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颁布的。(中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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