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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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 04:0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国家税务总局28日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共组织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778亿元,同比增收177亿元,增长29.4%。 其中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601亿元,失业保险费4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122亿元,工伤保险费6.6亿元,生育保险费3.4亿元。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第二季度,受非典影响,社保费收入增幅比上季度约下降8至10个百分点,但总体上看,上半年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收入仍然保持了快速增长。河北、江苏、浙江、宁波、安徽、湖北等地税务机关组织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同比均增长30%以上。河北、浙江、安徽、湖北、重庆、江苏、青海、云南、厦门、海南、甘肃、宁波、广东等地征缴率在90%以上。 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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