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 01: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的互联网网址: 1.2陈宁宁董事委托张峰董事代行表决权,许万成董事委托孙国龙董事代行表决权。 1.3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崔臣先生、财务总监邢斌先生、财务部部长王永中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本公司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总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及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增加。 2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是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涨价及部分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养老保险、中介费用等)随主营业务增加所致。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注: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变动,是根据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和2002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给予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岗位、工作岗位的董事、监事每人每年津贴费4万元人民币,不发现金,实行认股权制所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变动是根据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对经理层2002年经营责任书主要经营指标考核兑现所致。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注:1矿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矿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稀土精矿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下降,碳酸稀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增长,主要是调整产品结构所致。 2行业毛利率下降,主要是产品价格滑坡、原材料涨价所致。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注:国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是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所致。 5.3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要事项 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收购或置入资产 6.1.2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2003年4月26日刊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后,自5月2日收购日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516,032.25元,实现净利润1,419,219.37元。详见7.3报表附注。 6.2担保事项 6.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6.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6月单位:人民币元 法人代表:崔臣财务负责人:邢斌编制人:韩丽娟、赵玉生 7.3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原因说明及影响数 (1)合并范围变化的原因说明 根据我公司2003年一季度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决议,公司于2003年5月2日,以现金出资2491.5万元,完成了投资组建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本公司拥有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40%?与此同时,本公司在2003年5月2日,以现金出资1370.36万元,收购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股东马永茂持有的该公司33.3%的股权的工作也已完成。 根据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该公司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有三名为我公司派遣,即我公司已拥有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可以实质控制该公司,依据财政部财会字(95)11号文《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应当将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同时,根据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我公司仍占半数以上,即我公司已拥有董事会半数以上投票权,可以实质控制该公司,依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应当将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公司在2003年6月末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要求,已对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 (2)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对本公司购买日(出资日)财务状况及购买日(出资日)至报告期末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7.3.2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