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二:本次重组的作用有多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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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 17:50 《财经时报》 | ||||
本报特约撰稿温锋 2003年7月13日,也就是拍卖成功当天,桦林集团、佳通轮胎及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即共同签订了“并购重组协议”该协议拟对ST桦林的债务、资产与其他事宜做出相关重组安排,7月16日的董事会通过了重组协议。从其股权转让与复杂重组安排所呈现的没有缝隙的时间节奏与默契来看,各方事前的筹划安排相当缜密。其主要的重组安排及其影响简评: 交易一: 原大股东以资抵债 桦林集团拟以其机修分厂、热电分厂的资产和面积约58.99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桦林集团所欠ST桦林的债务。在这场重组中,ST桦林的账面相关资产的形态由债权资产变为辅助生产分厂及土地使用权,这些资产是ST桦林生产所必需的,有助于改善其资产质量状况并减少对原大股东的依赖,但对改善业绩的影响可能不大。 交易二:资产债务重组 桦林集团将承担除保留在ST桦林本金5亿元的银行债务、1.4亿元应付供应商的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3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欠职工工资与福利、医药费及股东红利等以外的全部债务含或有负债,以此受让ST桦林所有的农用胎分厂的资产以及除保留在ST桦林的账面值为8000万元的存货、账面值为7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及ST桦林对桦林集团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在这场重组中,ST桦林的部分资产和债务同时剥离,实际上系上市公司以资抵债,使得ST桦林资产负债率降低,债务压力减轻。 其中有两点需注意:其一,银行借款大量留存于上市公司,不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其二,剥离应交税金、应付账款等需税务局、债权人同意,由于桦林集团承债能力不佳,会增加相关部门审议通过的难度。 交易三:购买商标 ST桦林拟斥资1000万元,购买桦林集团所有的“桦林”、“红旗”等五项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并许可桦林集团拟接收的农用胎分厂无偿使用“桦林”注册商标许可期限一年。ST桦林需要为购买商标支付一笔现金流,此举从长期经营的角度看,可以摆脱对原大股东的依赖,但对改善业绩依然不会有直接效果。 从整体上看,此次资产债务重组除了使ST桦林减少6亿元债务和不良资产,直接的财务效应是负债率和财务费用的降低,但置入的资产并不能带来财务上的收益。从长远来说,这些重组将大大减少ST桦林对桦林集团的依赖,夯实了重组的基础,但更为实质的重组尚有待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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