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称申报:中高级年限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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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 16:49 南方日报 | ||||
广东今年对职称制度作重大调整四大亮点引人注目 申报中级高级年限降低 一人可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以上职称 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视同仁 本报独家报道 本报讯(记者/梅志清 实习生/谢苗枫)昨日,笔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今年广东对职称制度进行重大调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不再是一人申报一个职称,只要符合条件,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受聘离退休人员可申报职称 今年的职称改革有四大亮点引人注目。一是对于评审范围进行了拓宽。眼睛不再盯着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而是强调不论在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视同仁。 甚至对于正受聘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都可以申报职称,但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评价,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 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后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 职称改革第二大亮点是大大鼓励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因而对现行的学历、资历作了调整,例如,凡申报中级职称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 申报正高不再是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专利 凡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限制,同时降低年限,规定只要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条件的都可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申报正高也不再是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专利,只要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条件的就可申报。 部分人员外语成绩仅作参考 职称改革第三个亮点是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调整我省职称外语政策,除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的人员外,其他系列1955年(含1955年)以前出生的,以及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仅作参考。 突出贡献专家采取特殊评审办法 今年职称改革第四个亮点就是对业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特殊评审的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组建专家对其评审。这些专家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者、经人事部等七部委选拔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此外,今年开始广东的职称评审不再固定评委,而是组建评委库随机抽取,同时,对于评审结果正式进行公示。 详细报道见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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