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不能为经济利益忘了社会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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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 12:38 南方都市报 | ||||
“朴雪口服液”广告误导追踪 昨天,本报的《“朴雪口服液”误导消费者》一文见报后,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一位陈姓的家长致电本报时表示,这种企业广告一天播十几次对于正学习语言的小孩子误导太大了。类似的广告早就该由监管的部门进行处理。于是,记者昨天再就此事反映的问题对有关部门进行采访。 首先,记者就广告语言文字用语不规范的问题,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字处进行咨询,该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不无感慨地说,“如果真是广告读错,那就太不应该了。电视媒体作为普通百姓学习语言文字的渠道之一,应该在语言文字方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否则,以讹传讹,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不好。” 虚假广告的最终受害者是消费者。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新闻处的江主任,江主任表示:“根据‘朴雪口服液’广告内容反映,确实是误导消费者。作为企业广告,宣传方面一定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含糊其辞。广告制作、播放要严格按照广告批文进行,如果证实违反规定,就要马上纠正,向社会公众作出道歉或澄清。” 像这种混淆视听、打“擦边球”的电视广告,江主任认为,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尽早发现问题,尽快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厂家和媒体要加强自律,媒体要严格把关,规范自己的广告经营,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忘了社会责任。 本报记者 杨彩芳 实习生 方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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