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公司缘何成国资流失黑洞(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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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 06:07 北京青年报 | ||||||||
张朝祥 王攀 广州市政府设在澳门红火一时的羊城集团负债50.9亿港元被判令破产 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城集团)是广州市市政府在澳门设立的“窗口”公司。然而,广州市的这一“窗口”却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截至2000年10月,集团经调整后的资产价值仅为15.6亿港元,而负债却高达50.9亿港元。2001年2月,公司被澳门初级法院判令进入破产程序。 这个曾一度红红火火的“窗口”到底是怎样被抹黑的呢? 慷国家之慨肥个人 羊城集团公司是广州市的正局级涉外企业,1985年设立,总部在澳门。作为广州市政府的窗口企业,其业务曾一度红红火火,但1995年罗鸿、温少山一班人担任集团负责人后,却屡屡亏损并欠下巨额债务。1997年,羊城集团先后投入了1.78亿港元与汕头一家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建设一木业有限公司,集团占企业股权的55%。然而,在项目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的时候,羊城集团却将55%的股权以原投资额拱手让给了合作的私营企业,而此时这个项目年产值达10多亿元,发展前景看好。集团董事长罗鸿还帮这家公司商谈,为其减少了3000万元银行债务。 在这笔交易的背后,是私营企业老板刘某给罗鸿港币250万元、人民币20万元;给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温少山人民币104万元、港币10万元;给副总经理张穗生港币482万元、人民币20万元。 越来越多的黑幕随着调查的深入开始暴露出来。集团一些中层领导和管理人员上行下效,千方百计利用权力和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私分公款,损公肥私。从已查处的15名企业中层和一般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这15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1000多万元。 “窗口”为什么会被抹黑 “羊城集团内部管理极其混乱,存在很大漏洞,为集团个别领导的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领导班子的大面积腐败加速了集团的衰败。”广州市驻羊城集团工作组组长杨丹地总结说。管理的混乱为集团一些管理人员违规经营并从中谋取私利创造了条件。罗鸿、温少山、张穗生、刘建设、何锡波等5人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和直接分管工作的职务之便,大量收受客户和有关人员的钱财,涉及违纪违法金额合计港币1197万多元、人民币442万多元。 虽然羊城集团设有董事会,却形同虚设。如在投资兴建澳门羊城商业大厦项目中,集团董事会明知当时地产高峰期已过,贷款兴建澳门羊城大厦负担重、风险大,在缺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只因领导班子个别成员坚持投资,最终还是通过了投 资兴建这一项目的决定,从而造成了高达15.6亿多港元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 “窗口”应该怎么监管 广州市纪委认为,上级党组织监督不到位,对境外企业的监管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是羊城集团群体腐败案件发生的重要外部原因。 据了解,羊城集团名义上由广州市政府直接管理,但实际上缺乏有效的监管。 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集团的内部运作缺乏有效监管。羊城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一再将大量政府融资投于粤港澳三地房地产和证券及金融期货市场,经营业务蕴藏了大量的泡沫成分。而且企业项目投资决策、资金、财务、业务管理等相当混乱,擅自挪用市政府专项资金问题十分普遍。 另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集团管理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监管不严,使羊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在境外成为不受任何约束的特殊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就在羊城集团陷入破产、被一境外企业起诉的前一段时间,在集团总部几个月都无法找到一名集团领导。这种不受任何约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导致羊城集团群体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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