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5号令迫券商谋变 证券业重组潮逐步展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 05:2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吴淑琨 5号令的实施,对券商经纪业务的再次冲击将是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进银行改革的附带结果。券商的无风险收益将逐步降低,从而越来越依赖于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近来券商对央行4月10日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号令) 确保银行改革 要真正看清央行5号令对券商的影响,首先就必须探讨该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大多数人认为,央行5号令主要是为了规范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加强反洗钱活动。这无疑是正确的。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中国商业银行改革已经进入一个关键阶段,国际化和WTO协议的时间表确定了商业银行的改革必须加快进行,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加强金融监管与推进银行改革相辅相成,缺乏有效金融监管的改革就难以进行,金融风险将难以控制;而缺乏改革一味强调监管不符合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趋势。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强化监管的同时,针对商业银行的支持性政策也陆续出台,商业银行对其服务收费就是最为明显的例子。 而对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我们分析认为,一方面是为了强化金融监管,但同时《管理办法》中无不渗透了对商业银行改革的支持意图。其最为明显的政策考虑就是将银行结算账户定义为“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见《管理办法》第二条),以及规定各类结算账户的使用功能,从而使很多业务向银行集中。 这种内含于政策之内的考虑,决定了该政策对证券业的冲击是副产品,也是不可避免的。 息差大幅减少 有媒体分析认为,《管理办法》有理解上的分歧,如金融同业存款利率是否还能维持1.89%,我们认为,这不是最根本性的问题,单就目前《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文来看,无论怎么理解,券商来自保证金的息差收入都将会大幅减少,甚至不复存在,除非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按照《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属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中的专用存款账户,而第35条规定该专用存款账户不能支取现金。当然,《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该账户是否能存现金,但是,设想一下,对于投资者来说,只能存而不能支取现金,该专用存款账户无疑会带来操作上的诸多不便,而将使投资者更多地选择银证转账或银证通。因此,《管理办法》虽然没有限制存现金,但对于投资者来说,券商营业部资金柜台的意义将大大减弱,撤消只是迟早的事。 其次,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结算账户均为活期存款账户,这样属于银行结算账户范畴的金融同业存款的利率能否继续维持1.89%就存在不确定性。如该利率改为0.72%,那么对息差的冲击就是釜底抽薪式的。但是,从政策分析的角度看,金融同业存款利率不会改变,仍将维持1.89%。因为如果发生改变,其政策制定的初衷也就发生了改变,政策支持商业银行的目的性过于太明显。而维持不变无论从管理层的角度,还是从支持商业银行改革的角度,都是最为妥当的。 最后,正如上面分析的,金融同业存款利率将维持不变,是不是对券商影响就小呢?当然,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维持1.89%,而不是釜底抽薪式的0.72%,对券商来说总是一个安慰。但是,具有即时转账特性的“银证通”的大量普及将使券商的保证金息差收入大幅减少。 由此可以看到,无论金融同业存款利率是否改变,9月1日以后,券商息差收入的大幅减少已成定局。 券商如何应对 目前,距《管理办法》实施只有一个月时间,券商如何应对已经开始成为关注的焦点。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说去年实施的佣金浮动制使券商的经纪业务受到重创,是管理层推进券商改革的主动性措施,那么《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券商经纪业务的再次冲击将是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进银行改革的附带结果。两者的共同特点就是,券商的无风险收益将逐步大大降低,而越来越依赖于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可以预料的是,《管理办法》的实施,将给证券市场带来重大变化,同时券商的应对措施也会层出不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许多中小型券商将难以为继,证券业的兼并重组将逐步展开,这也是符合中国证券业发展大趋势的。 二是券商的经纪业务将掀起新一轮的创新高潮。佣金浮动制度使证券业诞生了经纪人制度,尽管目前来看这一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但发展的方向是对的;息差收入的大幅降低将迫使券商对经纪业务进行整合,提高公司内部的资源利用效率,在不断提高为客户提供高价值服务的同时,不断开展经纪业务与投行、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的联动。 三是建议券商加强对包括社保基金、基金公司、QFII以及机构投资者的价值服务,将与经纪业务尤其是与基金服务业务直接相关的工作(包括基金代销、基金前台服务、机构前台服务、营业部管理)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经纪业务管理部;同时使用当前金融体制改革重心转向银行改革的大趋势,加强与银行、信托及保险业的业务互动,将券商营业部的网点优势与新业务(如保险、信托代销等)的开拓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