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 02:1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7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马景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符合 特此公告 监事会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