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孟南庄煤矿事故从重处理罚金逾2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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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 08:00 经济日报 | ||||
本报北京7月25日讯 记者连俊报道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学今天通报了对山西孟南庄煤矿事故的处理情况。该事故有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煤矿也受到2118.58万元的处罚。这是我国近几年对煤矿处罚最重的一次。 3月22日12时44分,山西吕梁地区孝义市孟南庄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2人,伤4人,经济损失1035.85万元。这起事故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通过调查认为, 调查组经过调查,向国务院提出处理意见,国务院已经批复了这起事故正式结案。处罚的主要内容有:第一,对企业法人代表等5人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对地委书记等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三,对孟南庄煤矿实行重罚。金额达到2118.58万元。作者:连俊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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