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教育涉外违规案件,并提醒留学人员 小心,别上违规留学中介的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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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 08:00 经济日报 | ||||
近期涉嫌违规的留学中介和境外机构有:辽宁省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公民出国服务公司、 辽宁省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协会、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福建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瑞士金融大学 本报北京7月25日讯 记者李向南报道 记者今天就近期教育涉外领域发生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违规和境外机构在华非法招生案件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指出,某些留学中介和境外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政策和法规,扰乱了出国留学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中介违规活动以及境外组织在我国非法从事教育涉外活动的查处力度,并通报了有关情况。 一、2002年底,大连市30多名拟出国留学人员,在通过辽宁省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时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给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极大损失。教育部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对此案认真查处。此前,辽宁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公民出国服务公司、辽宁省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协会等三家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赴南非留学项目中严重违规,侵害了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被要求限期整改。 二、今年5月,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雇人在山东省威海市违规跨地区进行留学中介活动。被雇者不仅非法从事招生活动,还有其他犯罪嫌疑,公安人员从其“办公场所”查获了包括中央党校、银行系统、派出所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章35枚以及伪造的证明材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跨地区留学中介经营活动。 三、据了解,丹麦等部分欧洲国家的私立学校,如丹麦“人民高等学院”(英文Folk High School)等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其课程与普通高等教育并不衔接。福建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在办理赴丹麦等国出国留学项目中却进行虚假宣传和承诺,致使部分留学人员出国后无法就学,处境艰难。此外,该留学服务中心还存在不按规定将与国外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福建省教育厅已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留学项目,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四、最近,所谓“瑞士金融大学”(曾用名“日内瓦金融大学”)在上海等地招生。该校只是在日内瓦工商管理部门商业注册的私立学校,不是被瑞士政府承认的高等教育机构,我驻瑞士使馆从未出具任何认证。但该校在招生广告中谎称可授予金融学士、硕士等,曾伪造中国驻瑞士使馆有关认证文件。教育部已要求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查处该机构在华进行的非法活动。 另据了解,被瑞士政府承认的酒店管理类高等专业学院只有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但某些留学中介不如实介绍瑞士酒店管理学校的情况,希望留学人员对此保持警惕。 五、一个时期以来,我国赴新西兰自费留学人数激增,到2002年底已达3万多人。由于新西兰正规高等院校较少,不具备大量接受留学人员的能力。而我国自费留学生年龄偏小、留学层次偏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最近连续出现与校方或寄宿家庭关系紧张、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问题;甚至染指色情、赌博、吸毒,或诈骗、绑架及凶杀等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就发生因抢劫、车祸等死亡事件20余起。但是近期仍有某些留学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宣传,介绍留学人员赴新一些资质较差的语言学校就读。因此,赴新留学人员对该国教育制度和社会治安环境要有较充分的认识,理性地选择留学渠道。 这位负责人指出,针对上述问题,教育部采取了包括建立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国外正规院校名单,近期将公布经省市教育部门备案的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外院校合作项目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严重违规案件等措施。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留学中介工作的指导、监管和对违规违法活动的查处,维护教育涉外活动的正常秩序。提醒通过中介办理出国的留学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全面了解国外学校的资质、信誉等,审慎签订留学合同(协议),采取包括法律等手段在内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者:李向南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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