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禁令过剩引发禁令危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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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 ||||
这么多禁令,是否禁到了点子上,是否能起到令行禁止的功效,还要打个问号 梁勇 经济学上有这么一个现象,当生产相对过剩时,就会产生经济危机。一旦发生经济危机,商品卖不出去,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得不到体现,商品基本上就是垃圾了。从经济现象联 自今年一月公安部颁布5条禁令以来,各地各部门纷纷仿效,一时间,各类禁令满天飞,似乎禁令成了转变工作作风,根治腐败现象,树立部门形象的灵丹妙药。直到现在,各类禁令仍在源源不断的产生之中。光是近几日,笔者看到的禁令、守则、规定就有数个之多,比如北京某法院颁布的《法官廉政守则》,用63个“不得”对法官8小时以外的行为作出了约束;某检察机关颁布的“十条禁令”,其中一条规定,不得嫖娼;四川出台《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男领导不得配女秘书,等等。这么多禁令,是否禁到了点子上,是否能起到令行禁止的功效,还要打个问号。如果禁令都是来充数或装门面的,超出了现实需要,就是一种禁令过剩。这种禁令过剩将极大的损害禁令的权威性,使禁令形同虚设,从而引发禁令危机。 禁令要起作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它是必须的。这个必须就是禁令填补了法律或原有政策法规的空白。如果法律有规定,或者已经建立了约束机制,就没有必要出台什么新禁令。就拿北京某法院的《廉政守则》来说,其中规定,“在非执行公务时,不得将驾驶的警车停放在酒店、饭馆、娱乐场所等处”,这一条纯属多余。因为警车是公务用车,只能在执行公务时使用,各单位对公务用车都有严格得规定,公车私用就是违纪行为。如果原有的规定执行到位,就不会有“在非执行公务时”的驾车现象。 第二,它是合理的。这个合理就是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同时有分寸,不走极端,不顾此失彼。比如四川的那个规定,要求男领导不得配备女秘书。尽管有关部门出台此规定有千条、万条理由,但是因考虑不周到,这个禁令就显得不尽合理,男领导禁止配女秘书,明显就是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 第三,它是可接受的。这个接受就是感情上不排斥,熟悉起来无困难。如果禁令规定得过细、过滥,过多介入公务人员的私人生活,就有点不近人情,说不定会引发被约束者的抵触情绪。同时,那么多条条框框,熟悉起来就不容易,内化为素养更是难上加难。北京某法院用63个“不得”来规范法官8小时以外的行为,相信事无巨细都包罗在内了。这么多“不得”,要想不越雷池,最好的方式是下班以后赶紧回家睡觉,否则,难保不经意之间就犯了禁。 第四,它是可监督的。就是说,既有利于部门内部督察又便于外部群众监督。禁令的条条框框越多,部门内部监督机构监督的范围就越广,任务也就越艰巨。当内部监督难以到位时,禁令就无法发挥它的威力;外部监督要依靠群众。但群众不是禁令专家,对各行业各部门的禁令都烂熟于心。各行业各部门那么多禁令,群众又如何知道公务人员触犯了哪条哪款?禁令过剩,最终导致监督也鞭长莫及了。 生产过剩是生产无序、市场调节失灵造成的。禁令过剩也是各部门、各行业缺少统一协调、各自为政的结果。当法律、法规出现盲点或国家有关部门没有统一的规范、措施出台,各地各部门就会自立其规。自立其规有时会因单位现状、决策者水平以及着眼点的不同等因素而陷入盲目性,以至于出现禁令过剩现象。其实,禁令不在多,只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反腐,没有禁令、守则,一样可以达到转变工作作风,根治腐败现象,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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