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一小步 权利的一大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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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 ||||
——谈沈阳取消暂住证 吕祥 7月23日笔者在《江南时报》上看到了有关沈阳率先取消暂住证,推出免费外来人口申报登记制的新闻,我心中一阵狂喜,作为一个法律人我深知沈阳迈出的这一小步,对于个人 暂住证,我们对其不陌生,当其与行将寿终正寝的《收容遣送条例》一起使用的时候,就变成了有关部门敛财的手段,也成了欲离开家乡寻觅幸福生活人的噩梦。暂住证意味着公民移动是权力者的一种恩赐,而不是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权利,公民在自己的祖国只有付出了金钱才能暂住,而且这样的暂住还被剥夺了很多权利,附加了很多额外的义务。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暂住证就代表着公民迁徙权利的丧失,也意味着公开的公民之间的不平等,提到暂住证,流动着的人们总感到别样的尴尬。社会在进步,现在是到了废除暂住证的时候了。 诚然,我们知道,由于城市的容量的有限性,必须对于人口的流动有所管理,但是这样的管理应该以尊重人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的,政府的管理活动是权力服务于权利的体现,而决不是权力消灭权利,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民的权利。所以,我赞同沈阳对于流动人口采取登记制的方法管理,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是对于公民已有的权利的确认,其目的是为了个人与社会相协调,从而使我们整个社会健康有序;登记区别于许可,只要是中国公民,有关部门就没有不予登记的道理,所以笔者由衷地感叹:改革的一小步,权利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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