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证券法》是个大利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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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 07:43 深圳商报 | ||||
修改《证券法》和普通股民有何关系?业内人士认为 修改《证券法》是个大利好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随着《证券法》修改起草组的成立,深为市场关注的《证券法》修改工作已正式启动。一些业内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证 证券界看好 招商证券副总裁王一军指出,当年在制定现行《证券法》时,市场非理性成分较重,使《证券法》在防范风险、加强监管方面考虑多。如今,市场进入了平衡市,修改后的《证券法》肯定要把一些不利于市场发展的门槛撤除。他预计,现行《证券法》中的银行资金不得违规流入股市,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不许炒股,禁止T+0交易以及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等将修改。这些条款的修改将增加入市资金渠道,提高市场活跃程度,对于股市明显偏好。 博时基金公司副总裁表示,看好已正式启动的《证券法》修改。他说,伴随着《证券法》实施,证券市场的监管层已更加务实。此次《证券法》修改将在立足现在、保持一定前瞻性的前提下,修订出为市场各方接受、具有建设性的新《证券法》。 专家组成员一向呵护市场 从已公布的《证券法》修改起草组的成员构成看,人们也相信,修改后的《证券法》将更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因为,起草组的领导小组组长周正庆以及顾问小组的成员都非常务实,且对证券市场没有偏见,一向持支持和呵护的态度。 周正庆明确表示,现行《证券法》在规范监管方面的规定很全面,但在促进证券市场发展方面考虑得还不很够,因此,“哪些条款不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我们就要考虑对哪些条款进行适当修改。特别是要用前瞻性眼光,对一些限制性条款作适当修改”。 顾问小组的刘鸿儒、周道炯、厉以宁、刘纪鹏等8位专家在过去历次资本市场大争论中基本上意见一致。他们主张,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评价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都应结合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简单地把成熟市场的东西搬到处起步阶段的中国市场来是不适当的;中国证券市场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在市场萎缩中不能规范,只有在发展中才能规范。 刘鸿儒曾指出,以哪个国家的做法来否定另一个国家的做法都是不现实的,同时,以哪一个阶段上的规范做法作为规范标准也是不科学的。 周道炯表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清醒地看到问题,对未来一定要充满信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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