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商品房将按套计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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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 07:2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北京市房地局市场一处处长陈同顺7月24日在“2003年北京房地产前沿论坛”上透露,北京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将于第三季度公布实施。新规定实施后,新的商品房特别是住宅将按套计价。 新规定出台后,北京市政府1988年9月15日出台的《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简称82号文件)将同时废止。新规定集合了82号文件以及北京房地产市场这些年的交易情况,确定了6章80条的新办法。 陈同顺说,即将经过市政府批准后出台的《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中有一条特别确定:住宅今后交易,新建的住宅在合同中按套计价,同时在合同中还应该把分摊的面积写进去。之所以这样写,是要为后面领取产权证以及后面交纳物业费、供暖费提供数据依据。这样调整,就减去了现在按照建筑面积出现的一些大家比较感到麻烦的事情。 现在的房产交易方式经常出现纠纷。比如,房产交易合同当中约定,公用分摊面积20%,总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而到实际交房的时候,却出现使用面积70%,公用分摊面积30%。买房人说使用面积小了,分摊的面积大了。但开发商说,公用分摊面积没有超过30%,总建筑面积也没有小于97%,一套按100平方米来计价。 陈同顺提醒,新的办法实施出台以后,一些新的项目按套来计算。按期房预售的企业和项目,一定要在面积这个问题上做细,按照现行的规定,哪些可分,哪些不可分。不要因为这些小的细节而引发房地产的纠纷,产生一些问题。 据了解,1991年,北京市曾经出台按套计算的办法,但没有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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