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货企业恢复向家乐福供货(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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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 01:53 京华时报 | ||||||
作者: 胡笑红来源: 昨天,上海炒货协会向本报记者传真了炒货协会《关于恢复向家乐福供货和商签今年购销合同的通知》。“通知从7月22日开始执行。”协会秘书长、协会谈判小组组长陈恩国说,“当然,这还不是‘结束’,不是‘大结局’。” 一直忙碌此事的陈恩国能稍稍松一口气了,但是,接下来企业在与家乐福的谈判中难免还会出现新的问题,譬如,按照家乐福的说法,企业可以将自己的想法书面交给家乐福,可是如果家乐福仍然说“NO”,那么企业是不是仍然别无他法? 陈恩国告诉记者:“在这以前,协会对家乐福的态度是‘听其言,观其行’,现在家乐福如真有诚意,我们的态度就是‘听其言,信其行’。如果事态的发展出现反复,根据态势,炒货协会肯定还会采取一定措施。”针锋相对 “法国节日店庆费每年10万元,中国节庆费每年30万元,新店开张费1到2万元,老店翻新费1到2万元,MD海报费每家2340元……” 家乐福收取供货商名目繁多的费用,让一直任其宰割的炒货企业的供货商们忍无可忍揭竿而起。终于以行业协会出面,公开宣布停止向家乐福供货。6月24日,炒货协会向各常务理事会员企业发出《关于暂停与家乐福签署新一轮供销合同的通知》,要求各理事企业在没有接到协会正式谈判结果通知前,暂停与家乐福签署新一轮购销合同。 家乐福方面的反应首先是“挥舞大棒”。据介绍,也正是从6月24日起,宣布暂停供货的四五家企业老总分别收到家乐福全国消费品负责人戴明扬发来的函:“鉴于2003年的上半年即将结束,而我们仍未和贵公司就合同达成一致,特此邀请你于6月26日……在家乐福总部会谈。” 陈恩国说,向家乐福停止供货后,有几个企业的老总分别收到家乐福的口头警告:“若不供货就清场”,“如不签约就不能结去年销售款”。据了解,家乐福去年欠某些企业的货款达到几百万元。 陈恩国告诉记者,之后这些供货商与家乐福都单一进行了会面,但企业只是将炒货协会6月24日的《通知》面交了家乐福,而没有与家乐福进行其他书面函件的往来。 眼看与上海炒货协会的争执掀起的风波越来越大,家乐福又举起了“胡萝卜”。互相妥协 家乐福单独与炒货企业分别进行会谈之时,从7月17日开始,陈恩国走访了所有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并就家乐福与企业会谈一事讨论了两个问题:“家乐福是否已经调整了不对等的合作方式?我们最初的目的是否已经达到?” 陈恩国告诉记者,企业基本上认为与家乐福谈得轻松愉快,因为历年来家乐福签署合作协议从来不征求供货商的意见,如今在这点上家乐福认为企业可以拿出自己的意见了。鉴于这种情况,会员企业认为可以解禁。 昨天,记者采访了上海炒货协会一位理事会员单位的董事长,他说企业已经向家乐福供货,新一轮签约正在进行之中。谈及企业与家乐福单独会谈的情况,这位董事长表示,这是双方的一种“妥协”,细节不太方便向记者公开,因为谈的过程中企业对家乐福有过一些承诺。对方补充说:“这个问题很敏感,我们今后还要继续与家乐福合作。”链接事件经过 鉴于家乐福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今年4月22日、5月1日,上海炒货行业协会带领全国11家炒货企业,先后两次向家乐福发出谈判邀请函,其中列出涉及4方面的问题11个。家乐福迟迟不作回复。 5月22日,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与家乐福举行首次会晤并递交商洽意见书。家乐福一直没有答复。 6月13日,双方进行第二轮谈判破裂,协会宣布暂时停止对家乐福的供货。 6月24日,家乐福通知炒货行业协会下面常务理事单位谈有关签署2003年合同事宜,并告知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但对于炒货行业协会提出的“11条”没有理睬。 7月7日,上海炒货行业协会表示:上海市社团管理局、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上海市商委零售行业管理处关注事态发展,并认为这是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7月9日,中国造纸协会以及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下属近40家厂商聚集上海,召开“进场费问题研讨会暨声援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会议”声援。 7月22日下午3点,炒货协会发布情况公告,声明从即日起恢复向家乐福供货和与家乐福商签新一年购销合同。本报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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