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国企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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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 14:29 扬子晚报 | ||||
主持人:昨天,本报报道了《南钢,数亿资本改姓“民”》的新闻,引起广大读者的强烈关注。我首先想问的是,今年以来,民营资本大举进入国有企业的并购改制风起云涌,省及各市政府都制定了“国退民进”的具体改制目标。一些效益很好的国有企业也加入到“国退民进”的行列,为什么? 刘:的确,与早些年改制大多自下而上、“丑女寻嫁”不同,今年以来的国企转制, 主持人:我们看到,一批国有企业实际上是具有很好业绩的,“一刀切”地强调改制的作用,是否会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刘:不是的。对竞争性国企改制,是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的基础。虽然竞争性行业的国企也有业绩不凡的企业,但一般情况下除非垄断,否则能好多久是个疑问。国企机制先天不足,在市场经济下是不可能持续发展的。在某一阶段,某个国企可能会好,但是,其内部诸如企业干部的年龄和接班人问题、政府的干预问题、内部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问题、决策的责任问题等等,都会成为一种潜在病灶,日积月累,迟早会影响到企业的健康成长。从经济发展机制讲,国有企业的体制中很难培养出具有连续动态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家不是一种职业和职位,而是一种创新进取精神,当企业的管理者失去这种创新精神时,就不再是企业家了。传统的国有企业,在机制上往往会遏制这种创造性。所以,要通过改制来激励企业家的创造性,促进经济发展。实际上说到底,国有企业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应的,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微观基础必须再造,必须实行以产权为核心的改制。所谓有产者有恒心、无产者无恒心,这是对应的。 主持人: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有些民企靠资本运作积累资金,成为“暴发户”,现在摇身一变收购国企,有人称之为“蛇吞象”,这个现象怎样看? 刘:还是要从资本的特性讲起。在市场经济中,资本追逐利润,它具有原始动力。资本的拥有者,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发现机会,利用机会,承担风险,促使资本增值。这其中包括运用资本运作手段。资本运作本身没有错对,但是,资本运作必须以实业为基础,否则十分危险。民企靠资本运作收购国企,是民企在中国经济转型中的最大的发展机遇。过去我们仅仅强调利用外资收购国有企业,对民企实行歧视政策。如今既要对外开放,又要对内开放,平等外企与民企的竞争条件。收购和兼并过程中,既会出现“大鱼吃小鱼”现象,也会有“蛇吞象”现象,用不着大惊小怪。 主持人:一些跃跃欲试参与并购的民企,其自身的“知名度与品牌形象”,往往还没有将被并购的国企高,却要“入主”,是不是太“高看”资本的力量而忽视了人的素质,这样对企业的今后发展有利吗? 刘:中国的民营企业所经历的市场环境是有中国特色的。长期以来,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及外部原因,总体好像美誉度不佳,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尤其是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步规范,新一代的知识分子“下海”加入不断增大的民企队伍,经过不断的大浪淘沙,生存下来的民营企业,其“品质”也已上升到一个很高层面。以与南钢合作的上海企业为例,高层都是复旦等名牌大学毕业的高科技和管理人才。只不过,这些企业历史较短,生产的产品大多又不是消费类产品,大家对他们不熟悉,这并不代表他们不优秀。在以收购兼并为主要内容的资产重组过程中,合作双方会有一系列的发展方案及可行性论证,这个过程都是双方的“人”在实行的,能否成功,市场的手也在对“人”进行配置,“情投意合”的才能成,这也是对“人”的评价。 主持人:在以股权多元化为基础的国外,也有不少企业亏损倒闭。这就说明,改制后的企业,经营上并不能保证不出问题。而我们现在如此强调改制,是否有点放大改制的作用? 刘:改制仅仅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制度性条件,是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但它不代表从此具备了所有竞争优势。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企业,经常也有破产倒闭的,这很正常。现在的不正常是用旧体制捆住国企的手脚,让它们与外企和民企竞争,这怎么行?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我赞同这种说法:“制度高于技术。”但是在制度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市场和技术问题的重要性就会日益突出,企业的竞争能力就会主要取决于研究开发投入和市场研究以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来说,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市场是企业盈利能力的条件,制度和管理是企业发展的保障,这三个方面构成了企业稳定发展的“金三角”体系。因此可以说,“不是一股就灵,但是不股基本不灵”。 主持人:昨天,南京媒体同时发布了两条消息,一是南钢改制,二是山百改制。人们注意到,两种改制中,都涉及到MBOMangementBuyout即管理层收购,一时间,外界议论纷纷。一些读者致电说,原来的国企管理者,均是“干部”,一些人甚至到这个企业时间不长,却在改制中摇身一变,享受到“干部级别”带来的“财富”,成为民企老板。而一些对企业贡献很大的老职工甚至老劳模,却被排斥在“财富”之外。这样的改制是否有不公平之嫌?而且,虽然会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但对大多数员工,是否反而会挫伤积极性?对此应该怎么看? 刘:不谈两家企业的具体改制,我仅从MBO谈起。MBO是发达国家的舶来品。其基本原理大意是:原来的企业所有者通过把股权向管理阶层有价转让并让其实现控股,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从而增强对管理经营者的直接激励与约束,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同时,原来的所有者亦可实现顺利退出。运用MBO原理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不仅可以达到上述的一般目的,而且也可以在不引发市场动荡的前提下,顺利地减持国有股。但是运用MBO手段具有一系列复杂的条件,如资本市场对资产定价相对合理,经营管理阶层的选择要通过市场竞争定夺等。如果没有一个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国有资产的定价就会严重不合理。没有竞争性的经理市场机制,那些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干部”阶层就会天然地成为我们这个转轨社会中的“新贵”,引发新一轮的社会不公和财富分配不均。此外,在具体操作中,不排除会出现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所以,我个人认为,国企改制大方向不可动摇,但在具体实施中,政府应担起公平与效率的调节任务,一方面,要把资源向优秀企业家集中,以保证效率;另一方面,要适当考虑对原有企业有贡献的阶层的利益,以争取达到改制中的公平目标。这一切,都必须让各种制度和法制先行。总之,国企改制过程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要建立充分的劳动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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