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鼓励民企经营音像制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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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 12:49 粤港信息日报 | ||||
广东省文化厅建议在贷款、税收上予以优惠 记者 叶红菱 实习生 徐炜旋 通讯员 张晓颖 “如果广东不在有关政策、产业扶持方面加强力度,音像业中心的地位可能不保。”面对一些省政协委员的提醒,广东省文化厅深表认同,并表示,该厅今年将出台一些政策和 据广东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音像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销售门店呈粗放型,数量大,效益不高;二是经营不规范,有相当多的门店经营违法音像制品,有些门店甚至全部经营盗版音像制品;三是走私及地下批销走私没有得到有效摧毁;四是投融资渠道狭窄不畅。 广东省音像制品销售业大多数由民营企业经营,受资金所限,难以做大做强。此外,外资进入受国家现行政策法规限制,审批程序繁多,目前在广东省正式申请设立中外合作音像分销的企业只有一家。 该人士表示,将继续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从事音像制品经营。对民营批发企业开发音像产品的,将建议省政府在贷款、税收上予以优惠和支持。同时,还鼓励与国际知名品牌音像销售业合作,成立中外合作音像销售企业。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应尽快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扶持广东省音像产业的发展。该局表示,已就音像单位的融资问题、扶持民营企业等问题,向总署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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