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撤消收费站 政府买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 12:49 粤港信息日报 | ||||
将在全国率先设立专项资金,采用财政投入支持公路事业发展驻深圳记者 古宁 实习生 毛海娅 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公布了《深圳市公路和隧道收费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深圳市将撤消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的公路和隧道收费站,深圳市政府也将依据有关规定对除高速公路以外的经 非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全部撤消 为实现在深圳市内非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只要不离开深圳市,“看不到一个收费站,不用交一分钱”的目标,深圳有关部门制定了三步走的规划来撤消深圳非高速路的12个路隧收费站。今年1月25日,深圳路隧改革暨撤并收费站工作正式启动,布龙、丹平、同乐、光明、金龟、碧岭、鹤洲7个非经营性收费站正式停止收费。4月28日,深圳又撤并了第一个经营性收费站——横岗收费站。按照有关计划,到明年年初之前,深圳还将撤消梧桐山隧道、马田、水田等3个经营性收费站。同时,深圳还将在与东莞、惠州两市交界处设8个非高速公路收费站,对出市方向的机动车辆收取公路通行费。 政府出资补偿有关费用 以前深圳市的公路建设主要遵照国家“贷款修路,收费偿还”的政策进行,使深圳在迅速建成了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的同时,也带来了收费站过多、影响公路通行效率、影响投资环境的问题。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除高速公路以外的经营性公路和隧道由市政府依照有关规定补偿投资建设费用并受让产权。利用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修建的非经营性公路尚未清偿债务的,其债务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定后,由深圳市政府统一组织清偿。 设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 据了解,深圳这次改革不实行“年票制”,不会向企业和市民开征新收费项目。为此,深圳将在全国率先设立专项资金,采用财政投入支持公路事业发展。 《办法》规定,深圳将设立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自2003年起至2030年止,通过深圳市财政、国土基金、各区政府、养路费改建资金、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等渠道每年筹集约11亿元,用于偿还非经营性公路和隧道建设所承担的债务;经营性公路和隧道的补偿费用;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的路隧收费改革和新建公路所涉及的融资本息偿还;未来10年新建公路和隧道的建设投资和养护、管理费用;受让的原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公路、隧道的养护和管理费用;在与东莞、惠州交界处设立的公路收费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费用;原公路和隧道收费站员工的安置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