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供水将纳入商品范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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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 11:09 南方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从明年起,我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将纳入商品价格范畴进行管理,水利工程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模式将彻底改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近日联合发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水 考虑到目前我国农业还属于弱质产业,为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办法规定农业用水价格不计税收和利润。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管理权限,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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