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资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受理时间将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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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 12:56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黄宙辉 实习生 麦惠澎 根据国家建设部最近出台的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外商投资国内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请可望放宽。本报记者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请,在今年10月1日前可随时得到受理,10月1日后将按照内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受理时间统一进行。 在10月1日后,新《办法》的实施是否意味着国内的建筑市场完全对外资开放?广东省建设厅建管处一负责人并不这样认为,他说外资进入国内建筑市场,很多还要经过外经贸部门的审批。据了解,今后在广东省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应向省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经审批后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取得批准证书和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省建设厅2001年颁布的《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申请和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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