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托管与债权托管能否并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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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 09:53 经济参考报 | ||||
一、股权与债权的重大差别—与公司关系的分析 (一)股权所有者和债权所有者与公司形成的市场合约关系存在本质差别。通过股权融资后,股权拥有者成为公司所有者,通过股权融资后的资金,算入公司资本金范畴,改善了企业的财务结构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财务状况好转,从而扩大了公司的资本动员能力和扩张速度;而通过债权融资,债权拥有者成为公司的客户,身份没有发生变化,而 (二)股权和债权拥有者对公司具有不同的控制权。拥有股权的投资者,是公司所有者,拥有选择经营者权力、剩余索取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以及资产处置权等;而拥有债权的投资者,是公司的客户,是公司利益相关者,其对公司的权力包括放款前对资金投向的限制权、收取利息和索取本钱的权力、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时申请并进行重组与清算的权力。 二、股权托管与债权托管后果不同 (一)股权托管与债权托管的目的不同。作为所有者实施股权托管的目标,必然是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最大化的使资产安全增值;而债权所有者进行债权托管的目标,则是为了加强债权催收,改善债权人的资产结构,提高债权人的经营能力。这种情况决定,相对于股权托管,债权托管更容易实现托管目的。 (二)股权托管与债权托管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不同。在公司正常情况下,股权拥有者拥有公司控制权,而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债权拥有者拥有公司控制权。从托管标的看,债权托管,实质上是一种具体的财产求偿权的委托,债权受托方只能通过咨询、服务、扶持、监督资金投向等方式为负债公司提供帮助和服务,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最大化的收回债权,并不能参与公司具体的经营运作。所以,债权托管只是企业外部人之间的行为,因此,在公司正常运行情况下,债权托管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对企业的市场合约关系结构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企业的权属主体没有发生变化,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没有影响。而股权托管,是包括选择经营者权力、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权利束的托管。由此可见,相对于债权托管,股权托管使公司控制权发生了转移,股权托管改变了企业市场合约关系结构,受托人成为企业实际上的权属主体。这种转换,使企业实质上受外部人的控制,而这种控制权具有模糊性、不可控制性和不可预测性,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因此,债权托管可以达到旱涝保收,而股权托管则可能导致资产侵蚀。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股权托管是所有权变异后的托管,是权责利不对等的托管。而债权托管是债权人的市场行为,不涉及其它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经营也不存在什么实质性影响,是权责利对等的托管。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相对于债权托管,股权托管不具有现实可行性,因此,国有资产经营中的股权托管必须予以禁止。作者:窦晴身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7-23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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