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2日讯 记者李向南报道 教育部今天发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把保证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已在校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作为教育系统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努力实现“确保没有一名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并在近期对本地区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实际执行情况组织一次全面、认真的总结和检查。
《通知》要求,每所高等学校都要建立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门机构,明确领导分工,不等不靠主动开展工作,同时要全力配合银行部门,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采取各种措施,宣传好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高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写明学校的资助规定,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寄送有关资助政策的介绍材料,解除新生入学前的忧虑。没有寄送有关资助政策介绍材料的高校,必须补寄。各高校今年新学期开学时,都要设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今年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允许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如发生这类情况,要追究有关高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于没有按时报到的新生,学校要查明原因。对由于经济困难不能入学的新生,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让他们顺利入学。要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必须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的经费,适当提高勤工助学补助标准,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的规定。作者:李向南资料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