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违规经营,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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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12:40 新闻晚报 | ||||
青浦率先推出“记分警示牌”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青浦工商部门自去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手机经营“告知承诺”制度以来,今年6月中旬,又率先对辖区手机经营户推出记分警示制,实施1个多月以来,手机申(投)诉由实施前的每月5-6起降为1起。 位于本市青浦区青浦镇公园路上的手机经营户小曹最近有点烦,原因是挂在店堂显著位置的“违章违法记分警示牌”上有一个红色的“1”。这是青浦工商部门自今年6月中旬在青浦镇51家手机经营户中推出手机经营违章违法记分警示制以来,第一家也是惟一受到消费者申诉而被工商部门记分亮“黄牌”的经营户。小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在经营中违反了“记分警示制”第十三条———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导致消费者申诉而被工商部门记1分的。这1分对他触动很大,时时提醒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才是生财正道。 青浦镇共有51家手机经营户,其中个体户38家,占全部手机经营户的76%,都集中在比较繁华的镇中心地带。少数手机经营户受暴利驱使,仍偷偷干着违法经营的勾当,出售水货(走私)手机,以收据取代发票、不提供三包凭证、不履行消协调解结果等现象又开始回潮。 针对上述情况,青浦工商所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将公安交巡警支队对违规驾驶员的记分办法引入到手机经营监管中来。在手机经营户店堂内统一悬挂“记分警示牌”。“警示牌”上详细公布了14条扣分标准,牌上还有“违法违章记分警示表”,对应上面14条扣分标准。工商干部对手机经营户进行检查时,如发现违规行为,按照违反上述哪一条,按哪一条标准分值扣。(记者沙情奕通讯员周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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