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态”不由政府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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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08:42 中国经济时报 | ||||
落后的农贸市场的消亡和先进的农贸超市的兴起,只能是市场发育、市场竞争的客观产物,而不是政府行政干预的结果。 刘以宾 湖南《东方新报》报道:在去年底召开的长沙市“两会”上,政协委员申事高提出了 “农贸市场超市化”建议无疑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而且可以相信,其表达的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正如报道中所说,现行农贸市场经营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例如建筑结构差,进货渠道广而杂,大部分商品原始、粗放、档次低、质量差,一家一户分散式经营、难以规范化管理、脏乱差严重等等。但也可从另一认识角度看待之,那就是此种经营方式之所以成为当今主流,定有其存在的理由或者说客观必然性。这种“理由”主要来自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多数消费者现实消费能力和意愿、传统的以及外来的消费文化的影响等等,尽管几乎人人都知道,这种经营方式很不完美,甚至存在许多问题。 理论界有一种“业态”的说法。现行的农贸市场是一种“商业业态”或曰“农贸产品零售业态”,农贸超市则算是另一种业态。就长沙市拟全面铺开农贸超市的问题,似有必要认真研究一下“业态”这种东西的产生、发展规律以及它与政府的关系。 笔者以为:“业态”是构成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伴随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成熟,业态也会从低级往高级发展。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以至更早的计划经济年代,如今大行其道的大型超市、连锁店等业态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就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政府虽然有责任、有能力制定商品交换的“游戏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却不能改变市场发育的进程和市场运作规律。由此见,作为隐含于一定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状况中的商业“业态”,并不是任凭政府从主观愿望(哪怕这种愿望十分善良和美好)出发就可自由予以选择的。 农贸超市的成本肯定比现行农贸市场高,设想的结果是原来每斤0.5元的蔬菜今后要卖到每斤0.8元,长沙市已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尽管从商品质量、包装、购物环境看,超市确实显得高级,但如今多数市民之所以仍选择农贸市场,价格是关键因素。家电、耐用消费品一件上千元,如若因“业态”升级而价格提高几十元,也许人们并不在乎;而每天都要掏钱购买的农贸产品则是另一码事,每斤0.3元的提价部分全年积累起来,便是个不小的数字。讨价还价也好,贪图便宜也罢,并不能因此武断地认为百姓消费观念一定落后,而只能说明鉴于当前人们的平均支付能力,在价格和质量、购物环境二者之间,多数人只能选择前者。 落后的农贸市场的消亡和先进的农贸超市的兴起,只能是市场发育、市场竞争的客观产物,而不是政府行政干预的结果。假如政府无视这种“业态”变迁的自然规律而采取“一刀切”式的行政方式,不仅违反经济规律,而且有干涉市民消费自由乃至损害消费者利益之嫌,势必诱发新的社会问题。可能出现的一种局面可以想见:传统的销售场所统统被拆除、取缔,超市以外的、“非法”的农贸产品交易将会无孔不入并屡禁不止,从而大大增加城市管理成本。 农贸超市的试点是完全必要且可行的。正像常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生产方式、多种所有制结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一样,由于收入差距、贫富差别的显现,人们的消费购物方式业已呈多元化状态和趋势。一家农贸超市开业,肯定会吸引来自己的客户群;随着这种“业态”优势的展现和有条件追求高质量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便会有第二家、第三家乃至若干家农贸超市开张。于是,农贸产品销售的传统、落后的“业态”和先进、科学的新“业态”此消彼长,最终取而代之。而这一切,只能是经济发达、市场完善和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而绝不会是政府坐在办公室里“规划”的结果,更不是政府强行干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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