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话说“最终解释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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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08:32 扬子晚报 | ||||
时值夏季,为了激发市民的消费激情,南京的各大商家开展了各种形式新颖活泼的促销方式。在繁多的促销海报中,几句类似于格式化的语言——“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活动细则详见店堂公告”、“商品款式以实际出样为准”……总是不可缺少地“驻足”在海报的宣传文字中。商家为何特别钟情这些让消费者颇觉“刺眼”的附加性文字,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担心个别消费者“歪曲理解” 一家电动车销售公司的经理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前在促销电动车时,曾想向消费者承诺“蓄电池出现质量问题,蓄电池包退换”,但通过与厂家了解,却发现这个承诺“做不得”。原来,在外地城市,个别消费者使用电动车时,不爱惜蓄电池,很少及时给蓄电池充电,造成蓄电池极易损坏。个别消费者钻厂家的“空子”,一两个月就要求免费更换新电池。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从内心上讲,是希望给消费者更多的“优惠和便利”。但任何促销活动都必然涉及厂家、商场、市民、公证等诸多方面,如果没有相应的条例和规则的限定,那么这种促销活动很难顺利开展。如果有一两个挑刺的消费者进行恶意消费、或者钻活动的空子,那么商家就可能陷入被动。 商家本意不会“拒绝消费者” 针对有些市民认为商家最终解释权是商家设置的“消费圈套、优惠门槛”的说法,东方商城副总经理卢革宁认为,商家最终解释权的初衷并不是为了拒绝消费者,而是细化促销活动、尽量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的一个手段。以东方商城为例,其销售的商品包括男装、女装、休闲服、鞋类、化妆品、食品等多种门类,涉及的国内外一线知名品牌多达百种。在商场的每次促销活动中,为了最大程度吸引客流,抓住消费者的“眼球”,商场总要策划一些具有亲和力、温馨感的活动,但对于各个不同的入驻品牌来说,他们在商品打折优惠的范围、打折幅度等方面都会有不同的限定条件。因此,商家打出“最终解释权”、“详见店堂公告”等字样,其目的是吸引最多的消费者,制订的相应“游戏规则”还是为了提前向消费者告知有关情况。 无奈的自我保护举措 对于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店家来说,最终解释权更是保护其品牌美誉度、确保品牌不受伤害的必然举措。南京李顺昌洋服公司经理钟强认为,他们在以往的促销实践中发现,如果商家不设定最终解释权,那么商家在遭遇纠纷时,就会陷入无法摆脱的被动境地。最终解释权作为“格式条款”的一种方式,是商家预先拟定的。但最终解释权是基于满足消费者知情权而存在的,并不是为了对付消费者投诉,而设置的“挡箭牌”。钟强特别强调,作为商家,他们相信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喜爱并乐意保护知名品牌的,但不排除极少数的消费者存在恶意消费、敲诈商家的意图,因此,最终解释权是商企与消费者在处于目前现实的情况下,为保护商企利益不受恶意损害、企业知名度不受“玷污”的自我保护举措。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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