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公司巨额担保风险不可小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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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04:0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最近,宏盛科技(600817)和长源电力(000966)发布公告称,将为这两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进行巨额担保。其中,宏盛科技为子公司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申请16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长源电力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人民币3亿元整提供担保。业内专家认为,为子公司巨额贷款进行担保,正成为上市公司最为活跃的对外担保形式,但其市场风险也在逐渐形成。 为什么这样说呢?从宏盛科技和长源电力两家公司案例分析,宏盛科技为子公司申请16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约占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值的109%;长源电力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12亿元,也要占到该公司净资产的97%。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额与其净资产之比,是分析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否可能产生风险的一项重要指标。该指标不仅可以反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额的相对集中度,而且还可以衡量上市公司抵御对外担保风险的能力大小。如果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这一重要指标呈正相关关系,相对来讲上市公司对其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市场风险较小,反之则反是。所以,如果上市公司自身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或滑坡,其为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市场风险也就自然产生了,担保会成为一种巨大的负担,并有可能累及其自身的盈利状况和资产质量等,由此对上市公司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对象的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即为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案例在不断增加。过去,大家比较关注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担保和上市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所引发的一系列风险。其中,为大股东担保导致上市公司成为提款机,如粤金曼和ST猴王等公司;上市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导致诉讼等麻烦不断,例如ST兴业欠款曾导致与该公司进行相互担保的一些上市公司牵涉进去。虽然目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对象的重心转向为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但同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担保和上市公司之间互保等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具有风险一样,上市公司为子公司进行担保尤其是巨额担保同样具有巨大的市场风险,对此我们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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