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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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01: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于二○○三年七月十八日以书面议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了书面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们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沙河口轮退役并出售的议案》。 鉴于公司沙河口轮现已有25年船龄,该轮于2003年4月在海南发生座浅事故后(详情请查阅2003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船舶海损情况较为严重,在充分考虑和分析了各种实际情况,认真权衡利弊后,认为将其退役并作为废钢船出售拆解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高于将船舶修复并营运的效益,且风险较低。故决定将该轮退役并作废钢船出售,并同意将其出售给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奇乐轧钢厂,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出售的相关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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