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通过《金融安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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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 13:18 经济参考报 | ||||
新华社巴黎7月18日电法国国民议会17日晚最终通过了经反复修改的《金融安全法》,以恢复股市和企业的信心。 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长弗朗西斯·梅尔在法案通过后向新闻界发表讲话说,“这是我们对市场机制信用危机的答复”。 据梅尔介绍,《金融安全法》包括三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合并原有的交易所操作委员会和金融市场理事会,成立金融市场管理局,以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实现监控的现代化;第二部分,禁止金融机构的合作者上门推销,通过加强对上门推销金融产品的管理来更好地保护储户的利益;第三部分,加强企业账户管理,提高企业运作的透明度。作者:徐振强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7-19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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