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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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 02:4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18日上午在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建银大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议案一),批准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该议案赞成148,174,678票,占有效票的84.95%,其中A股131,625,000票,B股16,549,678票;反对26,234,127票,占有效票的15.04%,其中A股0票,B股26,234,127票;弃权9,300票,占有效票的0.01%,其中A股0票,B股9,300票。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和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陈凌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二O0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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