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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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 01: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7月16日上午在山西省五台县龙泉山庄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滕玉军委托叶建桥董事、独立董事梁鱼委托刘星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李鲁川列席了会议,其会议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陶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展战略框架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年薪制人员范围的议案》: 对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试行办法(修订稿)》实行年薪制并进行考核;将公司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进行管理并实行年薪制。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七月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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