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定位决定产业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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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 12:19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黄宙辉 李赫 长期致力于珠三角发展研究的广东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刘品安认为,做大珠三角,首先要明确各个城市的定位,同时,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移。 四层次的城市定位 按刘品安的设想,第一层次是建设广州和深圳两个国际城市,主要抢占战略制高点和发展先机,为广东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层次是通过城市撤并建设一批区域中心城市。这类城市有中部的佛山、粤东的汕头、粤西的湛江、粤北的韶关等。 第三层次是建设一批产业中心城市,主要建设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制造业基地,这类城市主要有东莞、惠州、肇庆等。其中,珠三角东部城市以电子通信产品制造业为主,西部城市以家用电器制造业为主。 第四层次是建设一批优长专业镇,以制造业为主,主要进行某个或某几个产品的专业化生产。 根据实际确定产业政策 大珠三角的产业结构将主要根据国际和国内市场需求来确定。因此,刘品安认为,对珠三角各城市的经济发展,不应一般性地提出三次产业的比例要求,应根据不同层次的城市定位提出不同的产业政策。 在今后一段时期,珠三角城市发展的产业政策总方针宜为:“快三稳一,二三并重”,在稳定发展第一产业的基础上,国际城市应优先发展第三产业,主要是生产性的服务业(如金融、贸易、物流、通信、信息、咨询等)和高新技术的研发;区域中心城市重点是二三产业的平衡发展和综合配套,侧重第三产业;产业中心城市和优长专业镇,主要发展第二产业。 在另一层面上,应更多考虑区域整体发展而不是个别城市的发展。如珠三角东部地区主要侧重产业的升级和优化;中部地区主要侧重产业的配套和整合;西部地区产业如家电制造业还有较大发展空间。这种区域性的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将会使珠三角经济更具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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