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掌大的地方,竟然要价十来万!”(热点聚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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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 08:35 人民网-市场报 | ||||
“巴掌大的地方,竟然要价十来万!”(热点聚焦)———透视南京居民小区车库买卖“黑洞” □郑春平 随着私家车的暴增,南京市居民小区车库的价格“水涨船高”——“巴掌大的地方, 最近,小区“车库买卖”在南京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国务院最近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再次对小区车位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作出了肯定,这使得业主的质疑声越来越大。 在全国许多大城市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南京车库的“二次收钱风波”给我们提供了一把从不同角度解剖高房价的“手术刀”。 卖车位的钱喂饱了谁 眼下,南京居民小区一个车库的价格从5万元到10万元不等。按一个小区拥有30多个车库计算,车库卖出去了,开发商可以有150万元至300万元入账。这笔钱都用到哪里去了呢? 2002年5月发布的《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物业管理企业经批准利用物业设置的经营性设施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相应成本费用后,应当将收益的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益的70%纳入物业维修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开发商通过业主们共有的设施挣到的钱,不能纳入私囊,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现实情况是,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很少。 多数小区车位已纳入房价 按道理来讲,一旦车库成本平摊到了房价里,那么车位的使用权就是所有业主都有份,可现实问题是“僧多粥少”,往往是几百户人家“眼巴巴”地盯着有限的几十个车库,没车的人家给有车的人家用,不公平;有车的人家要用也得再花钱去买,还是不公平!另一方面,不论是否已经从房价中收回了车库的成本,一些开发商照样能够从房产部门手中拿到车库的销售许可证,销售车库成了理所当然之举。 在南京现行状况下,有车的毕竟不是全部业主。对有车的人来说,使用了就要付钱,这没什么不对,但是如果要付两次钱,那就有问题了;对没车的人来说,平白无故多花了一笔买车库的钱,那也是有问题的。所以,小区车库应该明确哪些能卖、哪些不能卖;哪些需要买、哪些不需要买,一旦这些关系明确了,矛盾自然也就解决了。同时,随着物权法的进一步修订,车位结构的特殊性和产权的模糊性终将透明化,车位应该显现出它真正的市场价值,届时,购买者可拥有其单独产权,并进行自由交易。 小区车库日益突出的矛盾也引起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关注。近期,南京市物价、房产等部门已着手进行专门的研究,并将适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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