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Tender Offe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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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 19:14 新浪财经 | ||||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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