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价格管理热盼推陈出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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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 10:30 中国企业报 | ||
【记者彭锦琼 北京报道】因SARS延期了两个多月的民航价格改革听证会于15日在北京举行。民航总局有关官员受民航改革小组委托,在听证会上宣读了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并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来自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官员、多名企业经营者以及普通消费者和专家学者等不同身份的代表围绕较早前公布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进行了公开发言和辩论。 国内航空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国内航空运价实行政府主导价,价格具体由原来的直接管理改为间接管理,在宏观调控下逐步扩大民航运输企业定价自主权,通过合理的价格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国内民航总局根据市场状态、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国内航空客货的基准价,允许各航空公司销售的票价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40%,最大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5%。由航空运输企业独家经营的航段,只适应票价上限管理,不规定下限。航空运输企业在政府规定内规定票价制度,报民航总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对外公布后实施。 价格改革还提出了如下主要监管措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董事会对航空运输社会平均成本进行合理的评审,作为市场价格监管的主要依据,用计算机监管系统对航空运输企业实际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对航空运输市场进行制度化、程序化监管。对价格水平市场波动采取积极措施,强化明码标价。 民航总局官员指出,由于宏观环境和市场供需环境的变化,中国民航运价的形成在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价格、机制不合理,价格单一,不能适应市场细分和旅客多层次需求的要求,管理权限比较集中,民航管理法规和规则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民航价格改革的必要性是为了促进民航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对民航进行体制改革,民航定价改革是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以适应航空运输市场发展的需要。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反映市场运输价格的客货运输价格机制。 消费者代表在听证会上的发言和辩论非常热烈,认为《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在总体上是行之有效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一、基准价仍然过高,不符合客观实际,希望听证会后能够另外制定标准;二、建议实行行业利润成本报批制度,价格下浮不设立下限,避免企业把自己经营不善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三、应当取消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等收费项目,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收费项目计入营运成本和票价;四、强制推行民航受票员的信息化服务以及各项信息的透明度,在一些大中城市设立民航企业运输监督机构及人员,对民航价格销售及航天服务进行监督,航班延误的,追究企业的责任。 参加听证会的几家主要企业经营者代表的态度出乎人们的猜测。经营者代表表示原则上同意民航改革方案,并愿意降低票价,但更希望尽快制定出配套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运价公布程序和形式,增强可操作性。同时,经营者代表还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民航总局加强市场秩序的依法监管,发挥协调连动的管理作用,尽快制定违规处罚办法,使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同时呼吁成立中国航空公司协会,交流改革发展的经验,研究航空公司发展的趋势,制定行业的服务规范,研究制定航空运输企业的自律公约,探讨各种合作的途径,增强与国外航空公司的竞争力。 民航价格听证会本来计划在4月举行。此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将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的所有文件发布于其网站,使听证会本身避免了匆忙行事之弊,不仅使与会代表有的放矢的准备可以更充分,而且社会各种舆论也得到了更多表达,客观上促进听证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会议结束之后,将对民航运价改革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再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执行。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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