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三成港企受经济罪行威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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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 06:4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平均可收复经济损失仅两成 本报讯(记者 杜舒)7月15日,普华永道公布了该公司2003年全球经济罪行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在过去两年来,有三成一香港企业受害于经济罪行而蒙受损失,而绝大部分能收复的经济损失只有两成或以下。调查还显示,全球经济犯罪率最高的地区分别是非洲(51%)及北美洲(41%)。 普华永道2003年全球经济罪行调查报告,是对全球商业诈骗性质及影响而作的一项全面评估报告,资料取自3600多个调查访问,受访者包括来自50个国家的行政总裁、财务总裁及专门负责侦查或预防经济犯罪的人员。 根据全球的统计资料,规模较大、在单一国家内雇员超过一千人的企业最易受商业诈骗威胁,其中52%的公司在过去两年曾发现或举报经济罪行;相比之下,只有37%的较小型公司发现或举报诈骗罪行。许多针对大企业的商业诈骗罪行,是因其投资于不熟识的海外市场或管理权力下放,以及投资于高诈骗风险的管理系统。 在香港,普华永道共进行了85个访问,包括行政总裁、财务总裁及负责侦查或预防经济罪行的人员。其中53%受访者属于制造业及工业产品行业;35%从事服务业;12%从事金融服务业(银行及保险)。 报告显示,盗用资产及电脑网络罪行是香港最常见的商业诈骗罪行。35%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曾因资产被滥用或盗用而蒙受损失,而23%的受访者则是电脑网络罪行的受害者。 香港有近三分之二的公司(64%)预料在未来五年,商业诈骗罪案即使不增加,亦不会有减少的趋势。另外,28%的公司预料他们面对的最大风险,就是涉及盗用资产的商业诈骗罪行。 普华永道中国及香港调查与法证服务主管合伙人邓韬贤表示,商业诈骗绝对不是无受害者的罪行,这种罪行对受害公司的业务、股价和信誉造成实质及长远的损害。他认为,侥幸未受害于商业诈骗的公司,应借鉴现在推行全面商业诈骗风险管理计划的公司,以对抗经济犯罪的持续威胁。 报告显示,在香港,45%曾举报被诈骗的公司完全无法收复其蒙受的损失。而根据全球的统计资料,商业诈骗的实质代价超逾平均损失220万美元。这些经济损失几乎无收复的可能(在97%的经济罪案中,受害者可收复的损失少于20%),而且公司也没有在这方面投保。只有35%的受访香港公司己购买保险,以应付商业诈骗导致的损失。 报告指出,商业诈骗的实际代价不能单以金钱计算,而应评估范围更广的间接损失,例如削弱员工士气(67%)、信誉蒙污(56%)、品牌受损(44%)以及业务关系破裂(39%)。其它损失还包括公司股价及融资机会的长期受累。 报告显示,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香港企业已采取措施预防经济罪行。不过,有14%的受访公司承认,他们对诈骗风险管理系统没有十足的信心。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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