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业:优惠扩大 审批简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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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 01:19 中华工商时报 |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三部分“内地将进一步向香港开放服务业”中,“海运服务”有三项内容: 其一是允许香港公司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以及无船承运业务; 其二允许香港航运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船务公司,为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 其三是允许香港航运公司利用干线班轮船舶在内地港口自由调配自有和租用的空集装箱,但须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内地海运界人士普遍的说法是,其实海运业早就开放了,“安排”主要内容早就开始实行了,能进来的基本上都进来了。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新的内容。 首先是享受优惠待遇的范围扩大了。交通部水运司综合处许贵斌指出,目前国外航运企业可以在国内设立独资船务公司,是有前提条件的:双方政府必须签定海运协定。按照双边海运协定,香港航运公司中目前已经有“东方海外”获得此项权利,但是,其他公司要想获得该权利,还要一个一个地谈。 此外,在审批手续上,“安排”给予港商很大方便。交通部法律处徐庆岳说,“安排”出台前,包括港商在内,外商在内地设立船务公司,除了要根据“条例”的规定报送交通部审批,还要经过外经贸部的审批。而“安排”是由国务院总理批准的,所以手续就简单多了。 至于对内地海运业的影响,中国船东协会的戴秋山认为,对香港产品实行零关税,将促进香港的制造业,从而为双方海运业增加货源。此外,内地航运业者采购船舶备件和备品,也将享受免税实惠。(17B7)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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