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难觅六折以下机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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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 11:58 南方日报 | ||||
备受瞩目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昨天在北京铁道大厦进行,民航运价改革小组和听证代表就机票价格等问题分别发言。 各种迹象表明,听证会后机票浮动下限突破40%的可能性并不大。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副司长谭星禄在发言中指出:“机票价格下降到6折,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或者从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的角度来讲,是最低限。”上海消费者代表刘光震也认为,机票价格不得低于6折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虽然不是好消息,但对避免航空业恶性竞争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对于本次听证会的意义和作用,刘光震表示:“毕竟是走出垄断行业定价法制化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四五折机票可能销声匿迹 尽管消费者代表普遍认为本次听证会不是走过场,但纵观整个听证过程,鲜有就某一热点展开热烈讨论的场面。消费者代表刘光震表示,尽管他已经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质疑和意见,但在论证现场基本上没有得到及时的解释和反馈,不论是专家代表还是经营者代表都把多数时间放在解释航空业成本高企这一消费者广泛认同的问题上,而对目前存在的机票定价政策不灵活、机场建设费是否合理、票价信息披露欠完整等问题并没有给出直接的应答及解决办法。 多数消费者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认为虽然本次听证会在形式上意义很大,但在操作上仍有待进一步改进。一位消费者代表提出,本次听证会中的专家代表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为民航代言的姿态,缺少必要的独立性;另一位消费者代表则认为,本次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中定的基准价和下浮限度可能并不会因消费者的质疑而发生变化,而这一议案一旦正式生效,目前市场上四处可见的4折、5折机票将可能会因明显违法而销声匿迹。 下浮40%不利于民航市场化 消费者代表在会上指出,本次听证会上提供的方案中关于机票价格最低下浮不超过40%的提议仍有待商榷。 消费者代表、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的刘文斌表示,民航机票价格折扣多少合适,是争议较大的问题。从政府监管部门的表述来看,将机票折扣最低限度定为基准价下降40%,用意非常明确,就是为了防止民航企业恶性价格竞争,保证整个民航事业的发展。但这种做法会影响航空公司在经营上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并影响到它的效益。 消费者代表赵梅表示,消费者最关心的是票价浮动下限能否给消费者带来足够的实惠。我国民航业规模较小,人员冗杂,经营水平和效率低下等因素造成高成本是人所共知的,方案中以6折作为价格下浮底线,使航空企业在今天的高成本运营下以法定的最低价格销售仍然有利可图。既然这么轻而易举就能盈利,那么航空企业当然无需参与市场竞争。 消费者代表周群认为,合理的价格将更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更能促进航空运输企业的发展,如果基准价定位偏高,而浮动下限太小,将不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不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和航空运输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这套方案中所确立的价格等于说是对于我国航空运输企业目前现状的一种认同,不能有效促使航空运输企业加强自身改革,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争论焦点 基准价和浮动下限分歧较大 在本次民航价格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和经营者代表在一些问题上仍存在较大分歧,主要集中在民航票价制定的基准价和上下浮动限制等问题上。 基准价能否降到0.65元? 任穗英(北京消费者代表): 改革方案将此次调整后的国内各航线基准价仍维持在1997年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平均每人每公里0.75元的水平,应该使用1997年到2001年5年的平均值。对此应该对一些必要的费用加以科学论证,剔除不合理成本,从而达到基准价的目的。基准价应该确定每人每公里0.65元或0.65元以下。 周群(广州消费者代表): 改革方案中的基准价偏高。其主要原因是我国航空运输成本居高不下,而且是不完全市场机制所形成的成本,但现在制定基准价时反过来把它计入平均客座率当中,使得航空公司固定成本更高,基准价也就更高,这部分成本让消费者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基准价应定在平均每人每公里0.65元。 票价浮动有必要设下限吗? 周群:目前很多航空运输企业在售卖机票时执行最低价格与实际目前基准价格相差很大。在实践中,航空企业之间互相竞争,其实际执行的价格也已经达到了下降60%左右。因此,执行基准价平均每人公里0.65元,下限浮动60%是完全可行的。 任穗英:最低票价可以低于50%,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机票可以在5折或者5折以下。 朱荣茂:票价应不设立下限,可以规定行业利润成本必须报批的制度。目前这个方案让整个民航企业能保本经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这并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其结果可能有违初衷,这样使民航企业缺乏发展的动力和压力,甚至把自己经营不善的经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程俊慧(上海经营者代表): 在现阶段确定机票价格浮动下限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这是由航空公司的成本结构所决定,同时,有关的法律也规定了企业不得低于成本倾销,恶性竞争。由于目前的航空公司成本结构中,固定成本占的比例较高,不可控成本比例更高,所以目前不可能把浮动下限定得较低。同时,航空产品不同于火车、汽车,价钱不可能完全与他们靠齐。 黄为(专家代表、任职于中国民航干部管理学院): 方案中平均0.75元的基准定价水平并不意味着所有航线都使用完全的相同的0.75元的基准价,长航线的基准价应该更低,短航线的基准价水平应该更高。应该在详细分析和测算的基础之上,制定民航定价改革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 代表共识 体制改革大于票价改革 与去年的铁路运输价格听证会相比,本次民航价格听证会与会代表显得更为理性和专业,尽管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专家代表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有较大分歧,但他们仍初步达成一致:本次民航价格听证会和民航票价改革所针对的,是改革和完善机票价格的形成机制和管理体系,而不是单纯的机票价格本身。 消费者代表不再纠缠价格问题 在本次民航价格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没有一味强调要把机票价格降下来,而是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和航空企业,尽快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票价体系,完善和规范市场环境。正如消费者代表赵梅律师所说:价格听证会不是对具体票价的听证,而是对价格决定机制的听证。只有合理的机制才能制订出合理的票价。 很多消费者代表在发言中表现出了国内航空企业目前经营状况的理解。如消费者代表周群律师认为,国家应该给各航空运输企业更多的自主经营权;我国航空运输企业的税费等负担较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也确实过重,从而削弱了航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等等。 赵梅律师一语道出了我国航空市场存在的弊端:亏损是民航业在扭曲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而不是竞争导致的必然结果。竞争并未使民航业萎缩,亏损也不是竞争的错。民航业的问题在于市场竞争不够,而不是竞争过度。民航改革的目的是要解决如何在市场条件下健康发展的问题。这次运价改革更应该向市场化倾斜,让民航放开手脚,参与市场竞争。 呼吁改革方案进一步细化 在听证会上,无论是消费者代表还是经营代表,都表示理解和支持民航运输价格改革方案的大原则,但同时也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改革方案的细化措施和配套措施,否则改革将成一纸空谈。 赵梅认为,价格下浮的附加条件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方案中仅规定了价格浮动下限,而没有规定执行下浮的条件,消费者的实际利益和知情权将无法保障。她建议将价格下浮的具体条件作为运价的改革方案的意见,与改革方案同时公布并听证。 经营者代表、东方航空公司的程俊慧表示,希望加快配套改革的步伐,切实减轻航空公司的负担,同时调整一些不适应国内民航改革的相关规定。 经营者代表、南方航空公司的秦国辉建议:一是尽快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二是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违规处罚办法,使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公平、有序。三是呼吁成立中国的航空公司协会,制定行业的服务规范,研究制定航空运输企业的自律公约等。 经营者代表、深航轩余恩建议:应进一步明确运价公布的程序和公布形式以及各种折扣票的使用条件;尽快出台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建议有关部门解决航空公司一些税费的负担和国际航油价格问题。 代表建议 能否将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 消费者代表任穗英在听证会上提到了机场建设费的问题。他表示,关于机场建设费,使得消费者在乘坐飞机时既增加了麻烦,又增加了开支。他认为不应该收,最起码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收。 任穗英建议,应取消机场建设费或者将机场建设费纳入机票中。 消费者代表刘文斌表示,消费者买了机票再交机场建设费,其实完全可以通过航空公司和机场进行内部核算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的状况,无疑增加一些机构,增加人员,增加成本,当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麻烦。 消费者代表朱荣茂也认为,应当取消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等收费项目,将其计入营运成本和票价。 代表呼吁 加大力度整顿民航代理市场 在这次听证会上,很多消费者代表还呼吁主管部门加大力度整顿当前较为混乱的机票代理市场,以维护消费者和航空公司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代表朱荣茂表示,主管部门应该建立民航机票代理销售的有关管理办法,建立代理人资格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明确代理商支付手续费,以整顿机票代理市场。 消费者代表刘光震认为,民航票务市场要严格规范,严格禁止暗箱操作。刘光震还呼吁,建立公开透明的机票价格信息交流渠道,整治虚假广告。由于虚假广告不断出现,使航空市场出现了混乱,误导了消费者。他表示,虚假民航票价广告要整治,各航空公司应该开辟专门的联系通道,供旅客查询,每半个月公布一次航线价格,适应不同消费者群体的服务需求。 专题稿件发自北京 本报记者 苏冬 赛晓光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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