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航价格听证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 10:37 解放日报 | ||
“各位代表在听证会前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发言观点鲜明,逻辑清楚,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昨天下午16:1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赵小平用一个平实的表态,结束了国人瞩目的民航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 让我们从与会的上海消费者代表刘光震的发言开始,聚焦本次价格听证会——— 刘光震6点建议 刘光震是上午开会后第二个发言的消费者代表,下午会议结束后,其手机就处于关机状态。他在会上一共提出了6点建议:1、改革方案的配套措施要细化,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2、成立航空票务代理人协会,对中介加强监管。通过行业协会规范票务操作,推行有关政策指令。 3、建立公开透明的机票价格信息交流渠道,整治虚假广告。各航空公司应开辟专门的联系通道,供旅客查询,并与新闻媒体合作,每半个月公布一次航线价格,适应不同消费者群体的需求。 4、统一扣率,禁止暗箱操作。目前,航空公司给各代理销售点的扣率不一,应制定统一的扣率,避免代理人间的恶性竞争。 5、建立民航行业标准规范。一个统一的行业规范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6、航空公司可错位竞争。根据多级票价制,各航空公司可发展自己的特色服务,争取客源。 倾听消费者呼声 呼声之一:基准价格过高消 费者代表朱荣茂:“基准价仍然过高。该基准价以1997年国务院公布的民航类折扣票价为标准,至今6年过去了,该基准价与当时公布的票价相比仅降低了25%,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 消费者代表周群:“目前各航空企业的成本构成和由此所制定的票价缺乏竞争机制。现在制定基准价时把这种不合理的成本平摊入平均客座率中,使得基准价偏高。基准价平均应定在每人每公里0.65元,下限浮动为60%左右较为适宜。” 呼声之二:下限有必要吗? 消费者代表刘文斌:“按照2001年我国民航60.8%的平均客座率来看,有40%是空座———这些空座是低价卖给消费者还是保持空座?我认为可以根据旅客不同预定时间的长短和客座率高低,对不同机型、不同航线的航班,实行不同的弹性折扣制,而不是简简单单的最低下限,这样更符合市场要求。” 消费者代表朱荣茂:“设立价格下限,虽然其目的是为了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结果很可能有违初衷———因为民航企业会因此缺乏发展的动力和压力,甚至把自己经营不善的经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呼声之三:不应忽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消 费者代表张梅:“消费者的理解和认同对改革方案的贯彻执行意义重大,但这次改革方案中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没有具体内容。建议制定民航失误赔偿制度,使民航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对等,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代表任穗英:“改革方案涉及到《价格法》,涉及到《民航法》,但唯独没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航机票价格改革应把国家利益、行业效益和消费者权益放在同一水平上,缺一不可。” 呼声之四:机场建设费不该收消 费者代表任穗英:“机场建设费这笔钱不应该收,最起码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收。如果机场建设费用来修建机场,消费者责无旁贷,但事实不是如此。” 消费者代表王前虎:“机场建设费应该明确其性质,是属于投资,还是税费?如果是税费,应该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如果是投资,就必须有回报,现在的情况有重复收费的倾向。” 本报记者 裘寅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