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不是万能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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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 09:19 中华工商时报 | ||
□杜鹃 尽管有人称机票价格听证会“做秀”的色彩太浓,但它毕竟“做”了一回“秀”。假如有人连“秀”都不“做”了,不理你不睬你,突如其来地就把价格给涨上去,怎么办? 我们说的是歌华有线(600037)。日前歌华有线向北京市民公示,从7月1日起,北京有 耐人寻味的是,此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刚刚发布了《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五种行为被列为价格垄断。其中之一便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 说涨就涨,歌华有线凭什么如此霸气?原因很简单。歌华有线是北京市政府批准的惟一一家负责建设、管理和经营北京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公司,具有极高的垄断性和经营的稳定性。 不管歌华有线自行涨价的理由有多么的充分,有一点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有线收视费由原来的每月12元提高到每月18元,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50%,估计全年约增长1.5亿左右。需要指出的是,这1.5亿的增长不是通过追加投入获得的,因此新增的1.5亿主业收入扣除上缴国家税收以外,基本上都是公司的净利润。 作为企业,歌华有线当然可以利字当头。当产品市场上只有一个卖主,并且对于垄断者所出售的产品市场上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替代品的时候,企业才拥有“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自由。歌华有线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在北京这个有着1350万人口的城市,只有我一家有线电视网运行商———我不上天堂,谁上天堂? 但是,歌华有线还是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来,依据《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歌华有线的垄断行为似乎就在被“制止”之列;二来,即便出于某种特殊原因,它可以不被“制止”,那也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价格管制。 也就是说,当市场不可避免地存在垄断的时候,当垄断企业不可避免地去追逐利润的时候,政府应该担当起干预者、调节者、监管者的角色。到底该不该涨价,涨价的幅度该是多少,政府应该有所管制。 事实上,在去年12月1日实施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就已经明确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要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可是,歌华有线没有举行价格听证会,相关政府部门也没有站出来给个说法,北京歌华有线的220万用户就这样被“涮”了一下。 不问可知,歌华有线看似违规的涨价行为必定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也许,这正是歌华有线涨价行为背后更令人困惑的事情。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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