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习的品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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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 08:56 中国经济时报 | ||
刘以宾 人有“品级”之分,其分别可从职业、社会地位、拥有财富、文化教养乃至住宅、私家车、衣着等方面体现。人难免都有陋习,附着在不同品级之人身上的陋习,是不是也有品级高低之别? 据说,被抓住的随地吐痰者,很多交不起罚款。不是成心耍赖,是口袋里真的没钱,例如那些农村来的打工仔或“盲流”,说不定下顿饭还没着落。随地便溺当然也是一种陋习,但它更是一种低品级的陋习,而在高级写字楼办公的白领,以及住着花园别墅的富人,大抵是不屑于、也没必要那么做的。 如此说,并不意味着社会地位低的人其陋习就应当原谅,而是试图提醒品级较高者:自己身上也可能有某种应被列入陋习的习惯,不能把鄙夷陋习的眼光仅仅集中在“下等人”身上。不同品级的人身上的陋习无非表现形式不同,但都是应被抛弃的东西,陋习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从一定意义上说,品级高的人,其陋习甚至比品级低的人的陋习更恶劣、危害更大。笔者曾亲历过某“高级”会议会场:会议主题不可谓不庄严,与会者品级(副局级以上)不可谓不高,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各种音乐的手机铃声此起彼伏,有人甚至目无一切,坐在会场里哇啦哇啦地打着电话。 一说到改陋习,往往容易认为纯系下层人“专利”。例如,出租车司机有诸多陋习:乱停乱靠、不礼貌超车、车上吸烟、不讲究车内卫生、对讲机中粗俗聊天等等,但武汉的“麻木”(一种机动三轮车)被取缔之前,他们着意谴责的每每都是“麻木”司机的种种陋习;开着豪华公车的领导者司机们,其实也不乏诸如优越感强烈、不尊重交警等陋习,但他们最看不惯以至义愤填膺的,则是出租车司机的陋习。可以说,对比自己品级低的人歧视、挑剔、不尊重以及偏见,就是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时时产生着作用的一种严重的心理陋习。 遏制陋习,当然需要法律规章的刚性约束,包括罚款之类。但“有关方面”在制定规章制度、施以管理行为时,似乎也容易把眼光集中在下层人群身上。究其因,除了认为只有下等人才容易有陋习的偏见外,纠陋习多少总是件伤人面子的事。品级高者,“面子”自然也大,故纠起来就须格外谨慎。就象前文列举的高级会场乱打手机的陋习,都是头头脑脑的人物,怎好意思当面予以批评、制止?或者,纠陋习者自身就有多种陋习(例如曾有人提出:罚款是否也算一种陋习?)针对自身陋习制定规章,等于拿自个儿开刀,谈何容易! 所谓“上流社会”、“下流社会”以及“贵族”、“平民”,如今人们似乎已不再避讳这样的字眼。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贫富差别,不同职业、官级以及文化修养的人所获社会尊重程度往往是不一样的。于是提出一个问题:品级相对高者是否意识到在改陋习方面自己承担着更大、更重的社会责任?他们理应在品级相对低乃至众人面前,注意发挥某种榜样的“示范”作用,应要求自己再严些、高些,首先是改掉身上那些看不见的陋习。只有这样,才能与己所获得的社会尊重和自己的地位、品级、社会形象相匹配。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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