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看雅加公司的劳工权益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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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 08:56 中国经济时报 | ||
我们说对外开放要借鉴国外技术与管理,对于如何协调劳资关系争取“双赢”,有着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发达国家,其资方、劳方与政府都应该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吧? 鄢烈山 我国的工会制度必须改革。其理由从理论上讲,无非两条:一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是我国既定的社会目标,与之相应地,资本、管理、劳动三大生产要素(亦即产权、经营权和劳权三种社会力量)的相互关系必然要适时调整;二是我国先后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世界贸易组织,并且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与做法,必须逐步和国际接轨。 从实践上看,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在不少地方和企业,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最起码的保障,老板拖欠和克扣工人本来就不高的薪酬,生产环境恶劣与缺少基本的安全保护致使职工伤残死亡,由此产生劳资关系紧张,自毁毁人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地威胁了社会稳定;二是国际上有些政府与劳工组织盯着我国的劳工状况,甚至扬言要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直接挂钩,对我国的经济运行特别是出口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对于后面这一点,撇开意识形态与政治性分歧等“虚”的因素不论,其经济上的考虑是很实际的。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入世”将劳动力价格低廉作为自己的比较资源优势,以此来参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因此这些国家的政府在压制本国劳动者权益以吸引外国投资者的同时(参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第6期《WTO与工人权益保障》系列文章),也盯着竞争对手即别的发展中国家的劳工状况。对于欧美发达国家来说,这些年反对经济全球化最起劲的是劳工组织,因为它们强烈地感受到了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对它们成员饭碗的威胁——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硬说它们关心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权益是出于“阶级感情”吧。 以上说的是工会制度“必须改”的理由。然而怎样处理好工会改革、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三者关系即“怎么改”,却是一件颇费周章的事。有些地方的工会仍是计划经济时的那一套,无非搞点组织文体活动之类福利,不能独立于管理层而代表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吸引投资的考虑而偏袒资方,虽有劳动监察部门,却往往“忘记”了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没有意识到“劳工标准具有公权的性质,侵害劳工权利,不仅是对劳动者个人私权的侵害,而且直接侵害公权所代表的国家和社会利益”。(引自前述《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专题常凯之文) 正是因为关注着工会制度改革的这些理论与实践问题,读了7月3日《南方周末》上《工会直选促生劳资博弈新格局》的报道,使我感到颇为振奋。记者介绍了杭州市余杭区4年来进行基层工会改革的初步成果。作者说推动工会改革有内外两种因素,一是外国企业的刺激,特别是入世后的国际规则;另一个是余杭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的必然需要。内部因素比较好理解,就像作坊式家族型的传统企业做大后必然要转换管理模式。外部因素是怎样“刺激”的呢?我们说对外开放要借鉴国外技术与管理,对于如何协调劳资关系争取“双赢”,有着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发达国家,其资方、劳方与政府都应该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吧? 这篇报道简略地介绍了余杭区的出口企业杭州雅加实业有限公司与客户美国某著名鞋业销售公司签订的劳工状况评估协议。据报道,这个协议“条款的全面和精细令人称绝。从员工年龄、工作时间和加班补偿、强制性劳动和歧视问题、岗位安全和健康保障到住房、浴室都讲到了,规定细到‘给员工使用的厕所必须有一瓶以上洗手液’。”“在外国客户的评估中有几个雷区,凡使用童工的、要求员工交培训费的、凡用罚款和扣工资作为纪律性惩戒工具的、体罚的,只要一被他们盯上,那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和整改机会,就会和你砍掉订单。”而令人惊讶的是“外国客户提出的对劳工权益进行保护的所有要求,都是在中国法律范畴内的,而且是法律规定必须做到的。这些要求主要集中在中国的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法规上,具体要求竟被他们找出了数百款。” 既然是这样,是严格遵循中国法律的,我国所有的企业都应当做到才对。我不想再费心思探究美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只想看看这个评估协议的文本(假如它不是什么商业秘密),然后请大家探讨为什么我们的不少企业没有或不能这么做。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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