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化氯碱未及时信息披露 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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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 04: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圳消息 深交所今日发布公告,对锦化氯碱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公告称,经审查发现,截至2002年末,控股股东锦化集团占用锦化氯碱资金余额为38384万元,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锦化集团归还占用资金。深交所认为,锦化氯碱对相关重大关联交易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有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上海证券报记者殷占武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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