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又起发票风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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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 01:13 京华时报 | ||
作者: 胡笑红来源: 有供货商反映,家乐福要供货商自己派人销售产品,然后收取不菲的“人员管理费”和“人员培训费”等费用。奇怪的是,收取这些费用后,有时却只肯以“食品”、“促销费”等等名目开出发票———这当中有什么奥妙不得而知。 开发票有人做手脚 在上海炒货协会与家乐福针锋相对的时候,京津地区的家乐福似乎置身事外乐逍遥,一点问题也没有。 其实,对于家乐福“收取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早已心怀不满的供货商们,正一改以往逆来顺受的态度,偷偷将家乐福的一些行为记录下来。 7月11日,在一家已经进驻北京、天津两地家乐福的某企业办公处,其财务人员给记者提供了家乐福收取该企业费用的有关发票。在众多的名目为“折扣”、“其他折扣”的发票中,记者注意到,天津家乐福给企业开具的一张发票有点怪。从企业的货款中扣除的各种费用如“退佣”、“折扣”、“其他扣款”等,家乐福开具的一般是名称为“家福(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发票。但是在一张盖有“天津劝业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河东商场”字样的财务专用章的发票上,开具的却是“天津市统一发票”,且发票标注的名目是“食品”,金额为××××元。 该企业销售部经理告诉记者,天津家乐福按合同收取该企业的各种费用都是由家乐福总部统一开出发票。家乐福各店收取不同名目的费用,如要求企业派驻店员管理自己的产品,店员的工资由企业承担,企业向家乐福交每人每月1000元的人员管理费。企业给天津劝业家乐福超市交了到今年底几个月的费用,企业需要相应的发票入账,家乐福却只出具“食品”发票。对此,企业无可奈何。 这种事不仅在天津家乐福发生,在北京家乐福也有。某供货商给记者提供的发票显示,北京创益佳商场(即家乐福国展店)收取这家供货商“人员管理费”等费用时,开出的1万多元发票竟然是“促销费”。 个中原委难弄明白 天津家乐福为什么收取“人员管理费”却开“食品”发票呢?目的何在不得而知。 在超市做过负责人的某女士告诉记者,家乐福开具的“食品”发票所显示的数额,完全可以以它每天的销售额中的一部分相抵。其中的奥妙在于,大多数家乐福个人消费者都只索取了电脑小票而不要求开正式发票。因而,“人员管理费”等费用在税票上可以一点儿也不体现出来。 据了解,家乐福的供货商很多,光每人每月上千元“人员管理费”,加起来就是不少的收入。 给家乐福供货的某厂家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年要交近100万元的费用给京津两地的家乐福,他们在家乐福是做着“赔本赚吆喝”的买卖,家乐福让交什么钱就交什么,从回款上扣什么钱都是他们说了算,企业只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但是企业即便在家乐福亏着却仍不肯放弃这个零售终端,用企业自己的话来说,主要是要扩大自己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也为产品做一些宣传,提升品牌的知名度。 对于北京家乐福收取“人员管理费”却开具“促销费”发票的行为,北京国税局的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说,目前企业开出的发票有两种,一种是销售商品的发票,一种是提供修理修配服务的发票,这两种发票都不能开出“促销费”,因为促销费不是商品也不是产品,开具发票企业的这种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按规定要对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家乐福态度不明确 不管是天津河东店还是北京国展店,记者在采访相关人员时,他们的第一反应都是要求记者告诉他们供货企业的名称。 昨天下午四点多,记者通过电话找到天津家乐福河东店客服部的刘经理,他向记者的解释是“最好是约见厂家见面说”。之后又告诉记者:“厂家的促销员进店是要交进店费、培训费,这些费用都是厂家自愿给的。作为外资企业,我们绝不会胡来,也绝不会为几千块钱的事这样做。”刘经理还告诉记者,家乐福手写的发票只面对顾客,不可能是厂商。但当记者表示这张发票确实是开给某企业的时,刘经理表示要调查后再与记者联系。 下午5点钟,刘经理打来电话,表示没有查到,并要求记者把发票传真给他,记者拒绝了他的要求,刘经理表示他们将继续调查这件事。 记者昨天还采访了北京国展家乐福店负责财务的崔小姐,她拒绝向记者解释家乐福开出“促销费”的原由。她反问记者的第一句话是:“这企业是什么意思?”转而又表示,在电话中她不能肯定这就是家乐福开出的发票,并让记者告知是哪家企业。 7月11日下午,记者曾将这些“发票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家乐福上海总部公关部杨小姐,昨天下午,杨小姐给记者发来了6页传真,但内容都是针对上海炒货协会与家乐福之间的矛盾所做的声明,而对记者所提的关于发票问题,只字未做解释。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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