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36条黄金措施扶民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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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 12:13 粤港信息日报 | ||
驻珠海记者 陈楚荣 珠海市中小企业局、发展计划局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实施意见围绕松绑减负、扶持保护、鼓励引导、协调服务四大主题,制定了36条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更加开放的具体措施。这些具体措施是珠海市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总集成,是珠海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 明确财政支持资金额度 《实施意见》具有四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财政支持力度大。“36条措施”全面明确了财政、税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这些支持内容包括民营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民营生产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资金、创建省市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实施名牌战略、获得国家专利技术奖励、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双软”企业税收优惠等。 《实施意见》将部分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额度,予以明确规定,如市政府投入的技改贴息资金50%以上用于民营企业;市政府投入的开拓市场专项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种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采购会等大型经贸活动等。科技主管部门规定,进一步增加民营生产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提高科技三项经费在贷款贴息中的比例,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申报国家技改出口项目资金贴息和出口产品研发资金补贴;《实施意见》对下岗失业人员兴办民营企业或其他民营经济组织推行优惠政策,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 放宽注册资本限制 二是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限制,最大限度地放宽民营企业的经营领域。工商注册登记推行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放宽注册资本的限制,允许50万元以下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工商登记注册还放宽了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比例。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其成果经专门机构评估和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再也不受限制;市外经贸部门规定,只要流通型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生产型企业达到50万元以上的,就给予进出口经营资格,给予民营企业申领自动登记和进口配额许可证;经贸部门取消了对旧货经营和经营企业的行政审批和许可证制度,通过制定行业准入条件,向民间资本开放。 为民营担保“松绑” 三是放手发展民间资本进入担保融资市场。珠海市已经核准了2家民间资本组建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5亿元。《实施意见》提出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大力发展民间资本进军融资担保行业,通过制定市场准入条件为民营担保公司引路,政府不以审批的方式为民营担保设置门槛。《实施意见》规定,民间资本注册担保公司的资本金要在5000万元以上;为了帮助民营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要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资本经营发展战略,帮助效益好、成长快的民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资本证券化上市融资,实现超常规产业扩张,从中小型民营企业中催生骨干力量。 推动民企实行品牌经营 四是着力提升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包括企业信用水平、人才素质、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制定《珠海市名牌产品培育跟踪目录》,每年举行一次优质名牌产品培育跟踪目录产品的推荐和奖励活动,推动民营企业实行品牌经营;鼓励民营企业实施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贸易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帮助民营企业引进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对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研究应对和扶持措施;建立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协调和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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